清明,乃由来已久的节日,不仅是一笔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更是一支点染浓墨的画笔:这支大笔,只要去拿便能轻松拿起,两千多年来它所以传承不息,正因为它在努力勾勒出一个民族魂灵的特质:厚重,而不失灵动。
清明在人们的心目中大概是两个景象:上坟和踏青。我的祖父和外祖父早在文革时期都被迫害致死,那时候我的先人连个像样的坟茔都没有。我心目中祖父的形象,只是过年的时候才拿出来的一张老照片。因此,我小时候并不懂得为什么要上坟,只知道大人会谈一些过去的事情,谈着谈着会掉下眼泪,在一片田野之间,我们要估摸着坟头的位置跪下磕头。而后,便可以和表兄弟们在原野中奔跑、嬉闹。长大之后,随着阅历渐长,才悟到了清明传统中寄寓的人生哲理:死生之际,生生不息。
清明,是祭奠逝者的日子。我们这代人,没有赶上“破四旧”、“文化大革命”那个举国若狂的年代,但恰恰赶上了四旧破除、文化革命后中国文化与观念的支离破碎、满地狼藉。曾几何时,一说祭奠便是封建迷信,是我们这代人从小被灌输的思想。于是在父辈们上坟的忙碌中,看不见他们对亲人的虔诚与追思,躲在一旁以“文化人”的眼光窃笑。今人常说的“移风易俗”,本身便是从儒家谈论礼乐的经典中照搬出来的词汇,是我国一项悠久的政治传统,虽然不同的时代会有不同的内容。但看似寻常的社会风俗、民间习惯,实际上便是国民精神的集中体现,它有本有源,是个庞大、复杂而渊深的文化系统。譬如源远流长的清明风俗,有其内在的精神及其外在的形式,并非一纸政令或一纸文告,把中国式的祭品改成欧洲式的花篮那么简单。移风易俗绝非乱名改作,是一个民族精神面貌的塑造。历史的惨痛教训表明,即便拥有一时的强权,或一时的政治思潮,也不可能脱离自己的历史文化根基,能够天马行空、可长可久。
祭奠,无非是对生命的终极关怀。荀子讲:“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终也”。生与死无疑是人生的重大命题。人类无力改变自然的规律,但能够“始终具善”,做到“人道毕矣”,也就可以没有缺憾了。为此,《大戴礼记》云:“丧祭之礼,所以教仁爱也”,通过“春秋祭祀不绝”,是为了向死者“致思慕之心也”。至于准备祭品,把逝者当做生者供奉,则是向社会表明:“死且思慕馈养,况于生而存乎?”可见,在我国的文化系统中,通过清明和十月一春秋两季的扫墓习俗,以非常人性化的手段 ,在无形中弘扬着“孝”的核心道德观念。祭祀是生者的精神活动,在生命的传承中,通过对祭祀节奏与仪节形式的巧妙安排,让生者在习俗中不忘逝者,让逝者在生者的思念中永生。用当代的话讲,清明的习俗培养着人们感恩与敬畏之心,让在世路中疲于奔波竞逐的生者,多一点宁静,少一点焦躁。逝者已矣,清明的祭坛上,供奉的乃是生者的魂灵。
但这一切不是在教堂神秘的灵魂救赎之中,却是在生者的踏青之旅,对逝者的追思交融于明媚的春光,这正是清明文化独特的魅力。这让人想起《礼记》上孔子师徒一段年终参加“腊”祭的对话。师徒回来后,孔子问子贡:“高不高兴啊?”子贡回答:“全国人都和疯了一样,有什么好高兴的呢?”孔子的回答却揭示了一个非常朴实的人生哲理:“大家辛苦了一年,才有今天的放松,人总得有张有弛啊!”这里的“腊”祭,是不是中国古典式的狂欢节呢?走出了自己的文化系统,我们对自己的文化传统已经非常隔膜,甚至是怀着蒙昧的鄙夷,也就会对新鲜的洋玩意儿倍加追捧。但回到清明的习俗,仍然可以看到中华文明的强大生命力,原来它是如此的渊深、平易与灵动。
作者胡春雨,济南民革文史研究会理事,山东鹊华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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