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攻城打仗,男孩子们还玩弹球、拍三角、抓瓷片。会把面粉和成面团,放在嘴里嚼成非常黏的面筋,再裹到竹竿上去捉知了、粘蜻蜓。要不就比谁有勇气捅马蜂窝。那年头老百姓住的大多是平房,房檐下常有马蜂窝,这是比谁胆大的最好的机会。如果看见哪个男孩儿的脸被蛰得眼睛都睁不开,那准是淘气捅马蜂窝惹的祸。
女孩子的游戏比较文雅,跳皮筋、跳房子、抓拐、攒糖纸是她们的最爱。
我们院的孩子应该属于中国最早看到电视的一批人。
1958年5月,北京电视台开播。到了六十年代初,我们院也有了电视机。机关在办公楼的地下室开辟了一间电视室,院里的人谁都可以去看。有节目播出的晚上,不大的电视室挤满了大人小孩,烟味、屁味混杂在一起,空气很差。
我很少恶作剧,但那次是个例外。
电视室里,人们正聚精会神地看节目。门外,我把一个加长捻的小炮仗塞到空罐头盒里。我悄悄地把罐头盒放在门口,点然了炮捻儿,一溜烟逃出了地下室。身后,碰的一声闷响,然后是一片惊呼和一阵骂声。
这事只干过一回,没敢来第二次,怕被人逮住,没好果子吃。
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北京的公交线路很少,车票也是以分计价。无轨电车和市区的公共汽车,以四分起价。郊区线路贵一点,七分钱起价。父母偶尔会带我和妹妹进城,每次要先花一角钱,从万寿路坐两站郊区车,到了公主坟后再换乘较便宜的市区车。有时为了省钱,也会步行走到公主坟。
记忆中还隐约保留着五十年代老东安市场的模样,有点像今天的小商品市场。不同的是今天的市场规划整齐,统一的柜台,笔直的通道,虽方便购物,视觉不免有点单调。老东安市场只有一层,顶棚很高(也许因为我还小,仰头向上看,觉得很高),没有瓷砖地面,走道很窄,七拐八拐,有点迷魂阵的味道。
再看店铺,栉比鳞次,一个挨着一个,不同的门脸装饰,显示着卖家不同的个性。市场里五花八门卖什么的都有,卖瓜果李桃的挨着卖古玩字画的,日用百货的隔壁就是餐饮小吃,好像还有卖艺的摊位。看似有点乱,却别具味道。
不过,那时的我还是最喜欢卖小人书的铺面,可以光看不买,好像一分钱可以看两本,记不太清了。
1959年的“六一”儿童节,全市公园对孩子免费开放。我们平时很少去公园玩,逮着不要门票的机会,自然不愿意放过。
父亲拗不过我和妹妹,给了我们每人五毛钱去动物园。父亲大概是这样计算的:从万寿路走两站路到公主坟,之后坐车到三里河,再换乘到动物园,共花两毛钱,加上回程就是四毛钱,剩下一毛钱可以买冰棍吃(中午饭是自带的)。
那天,为了省钱,我和妹妹硬是步行了五公里,从万寿路一直走到三里河,然后花九分钱坐114路无轨电车到了动物园,回来亦如此。
倒不是想要培养自己的吃苦精神,能省下两毛钱对那时的我们太诱惑了。
和大多数同时代的孩子比,我算是很幸福了。
且不说因为家里有暖气,我们不用干生炉子、倒炉灰之类的家务活。从四年级开始,每年暑假,父母还会让我和妹妹去陶然亭游泳池游泳。
陶然亭距万寿路很远,要换三次车才能到。
两个小学生,不用大人陪伴,自己坐车走那么远的路,这种事也就是当年才会有。现在的孩子金贵,社会秩序也今非昔比,家长是不可能这样做的。
游泳池的开放时间有点像今天的电影院:每场两小时,间隔十分钟,晚到了可以进,散场时必须出来。
我和妹妹一星期去游三次,每次都要掐准时间提前一点到,错过了进场时间,要不就等下一场,要不就只能自认吃亏。那时没人教我们游泳,大家都是边玩边学,我和妹妹都属于瞎扑腾“自学成才”。
去陶然亭游泳要先办游泳证。游泳证只限本人使用,不能转借,如果查出违章借用,就会被没收。游泳证的正面贴本人照片,注明姓名、年龄等信息,照片上要加盖学校的公章。证件的背后,还要写上血压心跳的情况,还必须盖有学校医务室的体检合格专用章。
父母为我和妹妹各买了一张市区学生月票,每张两块钱。每次去游泳,还会再给两毛钱,一毛钱买游泳票,一毛钱买冰棍。那个年头,放着天然水域不去,非要花十几块钱让两个孩子去游泳池学游泳,应该算是比较奢侈了。
十号院往北大约两公里有条永定河引水渠,上初中后,我不再去陶然亭了,改去那里游泳,即现在的所谓野泳。
当年的北京,人口不多,生态环境也没遭破坏,引水渠的水质非常好。
游泳池的水有一股漂白粉的气味,呛一口很难受。引水渠的水则不然,小鱼在碧绿的河草间嘻戏畅游,清澈的河水一眼可以看到底,偶尔喝一口水也无所谓。
引水渠两岸没有今天的水泥护坡,平缓的堤坝是用泥土堆起来的。河里的水草很多,还有大块的石头,如果游泳时被水草缠住,或者撞到大石头,那是很麻烦的。
在引水渠游泳,淹死人的事年年发生,但人们还是年年都去游。非不珍惜生命,只因北京的游泳池太少,大家的生活也都不富裕。我们院有个姓赵的孩子,游泳跳水时,脑袋撞到了河中的石头,不幸死亡。院里的孩子并没有因此害怕,夏天一到,照游不误。直到1963年,政府开始大规模整治河道,将永定河引水渠和昆玉河连起来。河两岸修建了水泥护坡,河床也变宽变深了,河里的野泳现象开始逐年减少,人们都去八一湖(玉渊潭)去野泳了。
上初中了,我们更喜欢去颐和园昆明湖划船游泳。上世纪六十年代初,颐和园划船是不收押金的,只按实际的划船小时收费。我们租一条船,荡漾在宽阔的水面上,带上一壶水和几个馒头,边划船边游泳,十分惬意。
到了收押金的年代,划船的人多了,租船也不容易了。再想划船游泳,必须在公园开门前赶到。公园大门开了,人们奔跑着在租船的亭子前排起长队,只需一刻钟左右,所有的游船都被租完了。
我们从十七孔桥下划到后湖,甚至几个人把船抬过湖西的堤岸,在一片“禁止游人进入”的封闭水域划船游泳。天快黑了,我们也玩够了,把船一扔就不管了,反正租金的钱早已超过了两块钱押金。
这一段,应该不属于童年了,就算是童年的延续吧。
与现在的孩子相比,我觉得自己的童年还是很快乐的。不是物质的享受,是身心的自由。
有人说:回忆过去,等于又活了一次。我要说:回忆可以重复,童年却再也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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