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很穷,一没有房屋,二没有土地。从我爷爷孙步云开始,就是租种地主景青云的几亩山坡地,夏天种地,冬天给别人烧木炭。一年到头除了交地租外,很难维持生活,经常不是地主逼租,就是反动保长要捐税,没有钱就得去保长家劳动,顶苛捐杂税。 地主阶级和封建统治者,他们不但自己不劳动,还养活着大批反动武装。他们是封建买办阶级在中国农村的总代理人。 我爷爷孙步云和爸爸孙能全是烧木炭的工人,冬天给别人烧木炭,夏天种地,自己没有土地,是租种地主景青云的几亩山坡地,只能种杂粮、各种豆类和苞谷,产量低得可怜,一年到头收的粮食,除交地租和公粮外,哪里还有粮食维持生活?所剩的都是下脚粮,所以我们一直过着糠菜半年粮的贫苦生活。 我们的地租是三七分成,就是说收一斗粮食,给地主七升,自己留三升,公粮在外,交完公粮,就已经所剩无几了。在正常的气候条件下,生产的粮食虽然少一些,但只要去挖些野菜,还可以维持最低生活。但遇上天灾人祸,就根本无法维持生活。 我父母生我兄妹六人,大哥孙应诚、二姐孙应琴、三哥孙应兴、四姐孙桂香、我(老五)孙应发、六弟孙应奎。全家八口人,地无一亩、房无一间。我出生于1920年农历二月十四,由于家贫,没有上个一天学。 民国十二年(1923年),我爷爷孙步云因病去世,无法办理后事,只得把我大哥孙应光卖给地主王文正,去了万源县,从那以后再也没有见过他的面。同年,二姐孙应琴去地主景银林家做了童养媳,就这样家里的生活并没有好转。
民国十四年(1925年),四川天大旱,地里种的粮食颗粒无收,但地主的地租不能少。卖儿卖女,地主必租,就这样儿女卖了,生活还是无法维持。就在那年我四姐孙桂香病饿而死,结束了她年仅10岁的短暂生命。全家还有五口人,将近一年没有见过一颗粮食,糠菜都没有好的,只有吃草根树皮。 父亲孙能全成天为了儿女的生活,夏天忙着种地,冬天给地主烧木炭,烧木炭的工钱只有几升粮食,不是地主扣地租,就是保长要苛捐杂税。每月所收入的几升粮食,只能勉强维持生活。 由于成年劳动过度,民国十七年(1928年)父亲病倒再没有起来,结束了他43年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贫穷生活。父亲去世后,我母亲柯玉兰带着我兄弟三人生活就更加困难了。这时我三哥孙应兴12岁,我(孙应发)8岁,我六弟孙应奎5岁。 我给地主景青云放生(即放牛割草),而我母亲带着三哥孙应兴夏天继续种那几亩山坡地,除草种地什么农活都干。我们弟兄两人冬天到铁矿上背矿石,三哥一次背25斤,折合一个半铜钱;我一次背10斤,折合半个铜钱。我们兄弟两人一天可拿四个铜钱。我母亲和5岁的六弟去挖野百合、山芋或黄姜子吃,虽然野菜很苦,但没有吃的,什么办法也没有。 我从5岁起我就给地主景青云放生(即放牛),放一年牛给一斗二升杂粮,但不给粮食,只能顶地租,两年顶地租二斗四升。我七岁开始背柴伙卖,背一捆柴伙到街上可以卖两个铜钱,能买到一碗大米。 我8岁时正式跟着母亲和三哥下地劳动。山坡地只能用锄头,一锄一锄地挖,大部分种玉米和各种豆类、栽红薯,冬天种小麦和大麦。在南方,每年种两季粮食,所以我各种农活都干过。 除地主收地租外,反动保长的苛捐杂税就更多了,什么土地税呀,什么产品税呀,什么人口税呀,什么救济捐呀,多如牛毛。没有钱交,就抓人去顶壮丁。民国十八年(1929年),保长把我13岁的三哥抓去当壮丁,经多方面托人说情,妈妈把家里仅有的几升玉米种子拿去送人,才把人放回来。 那时农民除种自己的地外,农忙时得先给地主或保长家种地,地主或保长家的地种完了,才能种自己的地,给地主或保长种地可以减少地租。更多时是白天给地主或保长干活,晚上才种自己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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