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茂丰同志,侗族,56岁,三级警督,1979年3月光荣入伍,1982年在部队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退伍后任县武装部弹药库保管员,1988年至今在融水县森林公安局元宝山派出所工作。期间,他先后担任该所所长、教导员,并兼任元宝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任。
金色盾牌,热血铸就。石茂丰同志以其执着的奉献精神,二十年如一日,坚守大山24个春秋,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长期在艰苦的林业一线摸爬滚打,为林区保驾护航,为融水县林业生态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从警以来获融水县公安局嘉奖5次;市、县林业局先进工作者6次,2012年,他先后获柳州市“雷锋式好警察”、“十佳人民满意警察”、“公民榜样”等殊荣。2012年、2013年自治区森林公安局记“三等功”二次、2014年自治区公安厅记“二等功”、获“全区优秀人民警察”勋章。
派出所主要管辖元宝山及涉及的香粉、安陲、白云、安太等6个乡镇59个村553个自然屯的林区治安,辖区面积145011公顷。1988年成立,石茂丰同志应组织部门的安排,选调到元宝山自然保护区派出所工作,从此,他与这座美丽富饶的元宝山结下了不解之缘,成为一名光荣的森林警察。
“我是大山的儿子,爱山、养山、护山是我的职责。”面对《南国早报》记者摄像机他淡定自如地说。他这样说了,也这样做了。巡山、护山是保护区派出所日常工作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派出所和管理处每月都要安排工作人员兵分几路到方圆一百多公里的深山里巡逻,给珍稀树种打上标识,做好物种数量及其生长特征、环境的记录;每次巡山往返时间需要七、八天。他到任后,就开始担当起护卫这座绿色宝库的角色。每次巡山的前一晚,妻子总为他备好油盐、米面和日用品满满一个背包,随身携带的水壶盛满水,还有砍刀和简易的炊具和一些预防蚊虫叮咬和肠胃不适的药品。天刚拂晓,他便背起这三十多斤重的行囊,穿着防滑的解放鞋,出门了。
崎岖的山道,荆棘丛生,脚下没路,他用砍刀开路;遇到石山,攀岩而过;遇到小河,赤脚趟过。巡山工作就是这样,每天徒步十几公里。饿了,吃些随身携带的干粮;渴了,喝山涧水;累了,就在山里小憩一会儿。雨天,他穿着雨衣、带着雨帽,山林草丛中穿行;晴天,他顶着大太阳,翻山越岭……一天的巡山工作结束了,但有时无法返回,只能在山中临时搭建的草棚或山洞中过夜。由于元宝山气候变化无常,很难把握天气情况,特别是春夏两季,常常是清晨起步,天气晴朗,可走到深山老林处,头顶上突然乌云密布,接着大雨哗啦哗啦倒下来。遇到能避雨的岩洞就躲一躲,可还是被雨淋湿了。雨天,煮食物充饥常常遇到难以想象的困难。由于气候潮湿,深山里的柴草全湿了,用石头磊灶也是湿的,生火十分困难,加上在高海拔煮饭难熟,经常吃着夹生饭。抓把野菜,用豆腐乳或辣椒酱拌着吃。夜间,温度下降,为了驱寒,捡些干柴点燃,在火堆旁边取暖歇息;有时几个人一起躲进岩洞里,背靠石块休息。夜间常被各种野兽的怪叫声惊醒,让人毛骨悚然。好不容易熬过一个个黑夜,待到天明时,又马不停蹄地继续前行。每次巡山回来,石茂丰总是把水壶、背包、军鞋清洗干净收好,做好了下一次巡山的准备。二十多年来,不管严寒酷暑石茂丰始终坚持和同志们巡山办案。行程数十万公里,穿烂百多双解放鞋,背包补了又补。每一次巡山到达顶峰,当绿色的林海呈现眼前,他深深体会到了一名绿色卫士崇高的神圣使命。
元宝山派出所组建至今,仍属于典型的无房无车无办公场地的“三无”派出所。当时只有他一人在这里工作。既当所长又是民警,还兼任管理处主任;没房,只能借用管理处一间仅12平米的房间做办公室;没电,只能靠点蜡烛来照明;没车,只能徒步走村串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基层派出所所长,石茂丰同志始终立足岗位服务人民,时刻牢记“盛世兴林,防火为先”的护林人理念,时时事事力求当好森林防火的宣传员,始终把国家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林区的安全当作自己入警宣誓的一种承诺,在多次发生森林火灾火警时,他都是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扑救。
石茂丰在工作中,从不忘记绿化家园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劳动是人民的本色,也是他,作为大山儿子不变的本色。每年的植树节,他积极带领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的干部职工8人到元宝山脚下的周边村屯植树,发动大家捐款买树苗。五年来,石茂丰同志在管理处兼任主任期间,在他的带领下大家踊跃捐款,人数达40人次,金额达2100元,买桂花、柳杉树苗400多株种植在小桑、整朵、白竹村级公路边。既绿化了家园,又美化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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