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觉哉同志是我党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杰出的社会活动家,优秀的共产党员,“延安五老”之一。他将毕生的精力贡献给中国人民的伟大的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为国家的繁荣、人民的幸福鞠躬尽瘁。他在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横行时期,忧国忧民,心情抑郁,不幸于1971年6月15日逝世,终年八十七岁。
今天,我们同全党全国人民一起,怀着敬重的心情,纪念谢觉哉同志百年诞辰。
中国人民敬重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谢觉哉同志1884年生于湖南省宁乡县的一个山区农村。他在青年时期就怀着爱国爱民、救国救民的崇高信念。当时的政府腐败无能、丧权辱国,大好河山为帝国主义瓜分豆剖,人民大众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谢觉哉同志忧心如焚,锲而不舍地寻求拯救祖国的真理和振兴中华的道路。十月革命和“五四”运动爆发后,他积极拥护,四处奔走,发动学生和工农群众,学习革命知识。1921年,由何叔衡、毛泽东同志介绍,加入湖南新民学会。他主编的《湖南通俗报》成了传播新思想、新文化的有力阵地。他找到了马克思主义,找到了改造中国的真理,欣然以从,于1925年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他写信告诉家里人说:“我国在这十年内若不振兴,必至亡国,说不定至于灭种,万不能在这要生不生要死不死的路上停滞。革命前途未可知,我已以身许党。”他就是这样自觉自愿地于四十岁以后踏进“一条伟大而艰险的革命大路”,同时准备为了真理而去经受风雷的试炼和生死的考验。以后几十年严峻斗争的事实证明,谢觉哉同志始终不改初衷,在他所选择的革命道路上,百折不挠,一往无前。他忠于革命,忠于人民事业的一片丹心永垂史册。
1927年,继蒋介石在上海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长沙也因“马日事变”陷于白色恐怖之中。事变前夕,党组织通知谢觉哉同志离开长沙。但他临危不惧,仍坚持主持了党校的开学典礼,并通知长沙周南女校校长朱剑凡等进步人士迅速撤离,一直到枪声响了之后,才在硝烟弥漫中,从容不迫地化装离开长沙。
大革命失败后,谢觉哉同志不但没有消沉,反而变得更加坚定。他联系实际精读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有关著作,认识到大革命失败的原因,主要是没有掌握枪杆子、没有政权。他明确认识到必须以革命武装夺取和保卫政权的真理。这是他在革命道路上一次认识上的飞跃。不久,谢觉哉同志秘密来到上海,周恩来同志派他主编党中央机关刊物《红旗》,同党中央出版部部长毛泽民同志接头。两位老战友异地重逢,毛泽民同志高兴地说:“你没有死?”谢觉哉同志回答:“革命没成功,死不得呵!”就是为了革命成功,他主编的《红旗》和《上海报》,无情地揭露国民党的黑暗和腐败,号召人民起来推翻国民党的反动政权。同时大量报道南方数省红军武装斗争蓬勃兴起的消息,教育人民大众认识自己的力量和使命。文章高屋建瓴,报道有声有色。《上海报》被党中央誉为“上海群众中的权威。”国民党反动派则进行疯狂的摧残迫害,报馆被查封,财产被没收,经理与主笔被通辑,谢觉哉同志几次险遭逮捕,但他沉着应付,利用敌人的弱点,终于化险为夷。
一个革命者不但要经受对敌斗争的严峻考验,也要准备经受内部斗争的严峻考验。内外斗争虽然不同,但对于一个革命者的党性的考验都是重要的。1931年秋,谢觉哉同志到湘鄂西革命根据地,任省委政治秘书长兼文化部副部长,后任党校教务长,并主编省苏维埃机关报《工农日报》。王明推行“左”倾机会主义错误路线,在根据地内大搞肃反扩大化,谢觉哉同志同意贺龙同志的看法:不要今天说这个“右派”、明天说那个“右派”,一个共产党员,应当把枪口刀尖对准敌人。为此,他被指责为“一贯右倾”。不久,根据地失陷,谢觉哉同志不幸被捕,面对敌人的枪口,他从容以待,觉得从未有过的清醒和平静。后经党中央营救,脱险赴沪,1933年转赴江西中央苏区。
1934年,长征开始了。谢老象许多革命战士一样,对党的命运、革命的前途充满忧虑:中央革命根据地丢掉了,“左”倾机会主义路线没有得到纠正。有的同志悲观失望,基至离开革命队伍。这时,在红军总部后面,有一支特别连队,这是中央机关纵队的干部休养连,都是一些年老体弱的同志。其中有董必武、林伯渠、徐特立和谢觉哉同志。谢老随身带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内务部”的印章,一直带到陕北。他认为:印章是红色政权的象征,不管前途多么艰难,将来总还用得着。过草地时,他把唯一御寒的毯子也扔掉了,但印章还是保存得好好的。对革命前途的忧虑和对革命胜利的信念,就是这样在谢老身上得到完美的统一。
遵义会议确立了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新的中央的正确领导。谢老当时正患疟疾,听到这个消息,霍然而起,心中愁云一扫而光,病似乎好了一半。尽管天天发烧,但一声令下,爬起就随军出发,咬着牙跟在队伍后面。毛主席看见了,很担心,对他说:“看来,前面的路越来越艰难,我们考虑把你们几位年事已高、身体又不太好的老同志送出封锁线,设法转移到上海等地去工作。”谢老说:“越是艰难越好锻炼人嘛,你们走到哪里,我们就跟到哪里。”毛主席说:“你的身体已经很弱了,再坚持下去会拖跨的。”谢老说:“宁可拖垮,也不离开党中央一步。”就是这样,这些年高多病的共产党人,在敌人重重的追迫下,在饥饿、疾病的袭击下,走过万水千山,走过寒冷的雪山和茫茫的草地。他们和千千万万为革命事业流血牺牲的先烈一样,是中华民族的脊梁,是中国大地的希望,是中国人民的光荣!当全国胜利之后,许多青年请谢老讲讲长征的艰苦斗争生活时,谢老说:“当时,看样子是苦,但心里充满希望,坚持走出草地,就是最大的快乐。甘与苦都是比较而言。快乐常常不在艰苦之后,而在艰苦之中。”谢老的苦乐观体现了革命战士为了人类美好的理想——共产主义,随时准备献出一切的崇高坚强的信念。从而有力地说明:一个人有了这种苦乐观,并且付诸实践,就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平凡而伟大的人。
长征胜利到达陕北不久,抗日战争爆发了。谢老被任命为党中央驻兰州代表。他风尘仆仆从陕北来到兰州,在统战工作中贯彻执行了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提出的方针,坚持抗战,坚持团结,坚持进步;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反对顽固势力;同国民党在兰州的当权者进行了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使兰州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得以开展,成绩斐然。许多上层人物赞成我党抗日政治主张,他们的子女有的甚至奔赴延安,参加革命,最大限度孤立了顽固势力。同时,
谢觉哉同志还恢复了甘肃地区停顿多年的党组织,成立甘肃工委,亲自帮助工委发展党员,在文化、教育、军队、工厂、农村建立支部或小组,设立党的秘密联络机关。谢老一再嘱咐从事地下工作的党员:“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为了党的事业,不惜牺牲一切,以至献出宝贵的生命。”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在漫长的革命岁月里,无论遇到什么样的生死考验,他总是以身许党,越是革命遭到危难的时候,越是发出光和热。他不愧是中国人民所敬重的无产阶级革命家。
人民政权建设的一位卓越的领导者和组织者1939年9月,谢老从兰州调回延安,担任陕甘宁边区政府秘书长和参议会副议长。在此期间,他为人民政权的建设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谢老坚决贯彻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提出的“三三制”,即:根据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原则,共产党员在政权机关中只占三分之一,吸引广大的非党人士参加政权。这种组织形式主要体现在各级参议会,它是代表人民议事立法的机关,是民主主义政权的具体形式,也是新中国人民民主政权的雏型。他认为,团结党外人士共同抗日,是建设和巩固“三三制”政权的关键所在。当时,有些共产党员还不善于同党外人士合作,存在着一种狭隘的关门主义或宗派主义作风。对“三三制”的政权组织形式很不理解。他一再宣传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的主张:不能团结党外人士,不算共产党员,共产党员有无存在的必要,在能否团结党外人士,对党外人士要讲真话,不装、不吹。并在陕甘宁边区政府机关报《新中华报》发表了重要文章,以提高共产党员的思想认识。他自己在同党外朋友共事时,一贯地开诚布公,重视发挥党外朋友的作用,让他们有职有权。遇到重大问题,事先同他们研究,采纳他们的合理建议,把陕甘宁爱国民主人士团结在党的周围,同李鼎铭、安文钦、李丹生、续范亭、贺连成、霍子乐、霍祝三等人成了知心朋友。
李丹生先生是清朝贡生,为人耿直,经常能从侧面反映基层的一些情况。但对解放区一些事情一时看不惯,不愿同共产党员接近。谢老同他以诚相交,以礼相待,以完成抗日救亡大业共勉,后来竟成为至好的朋友。胡宗南进犯延安,谢老在撤离的过程中,时刻关怀着党外朋友的生活与安全。他亲自嘱咐办事人员要把地方民主人士疏散到安全地带,不能疏散的,随机关转移,一个也不能留下,要做到万无一失。体现了我们党言行一致的求实作风和先人后己的博大胸怀。
谢老关心“三三制”政权的巩固和民主制度的健全问题。他在《参议会发言提纲》中,建议把参议会改为人民代表会议,要求“运用民主到人民大众的各个生活部分里去”,使“人民大众有权实行管理自己的生活,创造自己的生活。”
毛泽东同志看到后,给谢老写信说:“此件很好”、“关于参议会改为人民代表会议,我想对内对外都是会有好影响的”。建国以后,从推广老解放区的人民代表会议制度发展到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它成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谢老的这个建议,是很宝贵的,也是有远见卓识的。当全国人民亲身受到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破坏人民民主的痛苦之后,更能体会到这个建议的重大意义。
谢老非常重视基层政权的建设。红军长征到达陕北时,各级政权组织由于“左”倾路线的破坏,人民还没有真正当家作主。因此,党中央决定在保安县进行县、乡两级政府的民主选举,由谢老主持这项工作。陕甘边区、陕北革命根据地是王明路线失败后保留下的最后一个根据地,谢老对此有着深厚的感情。他说过:“没有陕甘边区、陕北根据地,党中央和中央红军便没有立足之地;而没有党中央和中央红军来到陕甘边区、陕北,这个根据地也就被‘左’倾机会主义路线断送了。”要巩固这个根据地,必须搞好基层政权建设,有了人民政权,才能保障人民的权利。他带领刘景范同志深入发动群众,
先在两个乡试点,进行直接的、普遍的、无记名投票选举,选出群众最信任的人当代表。试点经验在全县范围内推广,正式成立县工农政府,这便是陕甘宁边区第一个由人民群众直接选举产生的县级人民政府。这个成功经验随即又推广到整个陕甘宁边区。他认为由人民直接组织政权与管理政权,这样的政权才是巩固的、有力量的。
新中国成立后,谢老担任第一任内务部长,他在抓全国地方各级政权的建设中,提出许多重要的意见,进行了大量的工作。他强调指出,在旧政权的废墟上建设好人民的新政权,中心是建立和健全各级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和人民代表大会,这是我国各种制度中的基本制度,它既利于充分发扬民主,又利于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他重视区、乡政权建设,认为人民民主制度必须深入到区、乡,生起结实的根来,才能使整个社会建设有力地前进。
谢老常说:我们搞革命就是为了建立人民政权,逐步改善人民生活,为人民办事,和人民同甘共苦。这是他的座右铭。他出任内务部长碰到的头一件大事,就是全国十几个省、市、自治区遇到了特大水灾。由于日本帝国主义、蒋介石在长年战乱中,强改河道,炸毁堤防,焚杀搜刮,大大减弱了人民抗灾的力量,使灾害更趋严重。加之建国伊始,百废待兴,财政拮据,物资缺乏,在这种困难的情况下,成立了中央救灾委员会,董必武同志任主任,谢觉哉同志任副主任。谢老执行中央指示,夜以继日,孜孜不息。他要求内务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民政部门的同志,认识到这项工作是巩固新政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让人民从战胜灾害中具体感受到党的温暖,看到新政权的力量。他希望灾区的党政负责人要象过去领导人民战胜国内外敌人那样地顽强坚定,高度发扬为人民负责的精神,任何对救灾的疏忽,对人民的生死存亡掉以轻心,都是一种罪恶。他工作细致,对每一笔救灾款的发落都亲自过问,并督促各地的灾区一定及时把救灾款发到灾民手里,帮助他们重建家园。最终,较顺利地战胜了百年未遇的灾害。灾区人民发自肺腑地说:“百年未有的大洪水,千年没有的好政府。”
建国初期,严重灾害几乎年年都有,谢老强调各级民政部门的领导干部要深入灾区,同灾民同命运、共呼吸。他本人曾先后两次去山东,三次去河南,还到河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陕西等省、自治区,协同当地政府视察灾情,慰问灾民,就地解决问题。
1955年夏天,谢老来到山东省惠民一带重灾区调查灾情。他沿着黄河南堤,在烈日之下,行程三百六十里。有一天,他不要当地干部陪同,走进一户人家。这家老小七口人,正围着吃饭,见来人不是当地干部,慌慌张张把饭藏起。
谢老拉住老人的手,风趣地说:“我们还没有吃饭哩,让我们在你家吃一顿饭吧。”老人有点难为情,推说饭不够了,另外再煮点。谢老说:“我们吃不多,剩多少吃多少吧。”老人只好端上来,那是棉花籽和红苕面拌在一起的饭,实在难以咽下。他见谢老吃下去了,情不自禁地哭了起来。谢老安慰老人说:“困难是暂时的,党和人民政府一定要安排好群众的生活,要挺起腰,战胜困难。”临走时,还要了一点饭包在手帕里带回去给同志们看,并教育民政部门的同志要“上为中央分忧,下为群众解愁。”
谢老不忘人民的冷暖,不忘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兢兢业业地为人民服务,不愧是我国从事人民政权建设的一位卓越的领导者和组织者。
人民司法制度的奠基者
谢老是人民司法制度的奠基者之一。他在各个革命时期都参与立法工作。他在中央苏区担任中央工农政府秘书长、内务部长时,就起草过《劳动法》、《土地法》和《婚姻法》等法规、法令,体现了处处为民的司法观点,对巩固和发展中央苏区起了重要作用。长征到达陕北后,谢老担任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司法部长,边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他在总结中央苏区司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领导司法人员,创造了一套新的法规和审判形式,制定出适合边区的单行司法条例,有力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权利,打击了反动势力和犯罪活动,维护了革命秩序,保证了抗日根据地的建立和巩固,为我国革命政权创立了人民司法制度的雏型。
从延安时期起,在立法问题上,就存在着两种观点的争论,有一种主张认为:在共产党还没有成套的法律之前,应沿用国民党的《六法全书》。谢老针对这种观点。严肃地指出:体现地主买办资产阶级的意志的法律,是必须废除的。我们的法律不是对旧的修改,而是形式和内容的全部改造,不冲破旧的法律概念及其形式,不能有革命的法律出来,这就是“由法律革命到革命法律”。依据这些原则,谢老对宪法、民法、刑法和诉讼法等,提出了一系列的原则和主张。
抗战胜利后,党中央批准成立法律问题研究委员会,谢觉哉同志任主任委员。就在这个革命根据地第一个法律研究会里,他首先组织对国民党“五五宪章”本质的揭露和批判,指出中国要有自己的立法原则,不能抄袭模仿,而要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符合人民实际需要的宪法。兹后,在转战陕北期间,他组织法委会人员,起草了《新民主主义宪法》、《民法》、《土地改革法》以及《惩治战犯条例》等法规,为迎接全国解放做了大量的立法准备工作。
“运用法制,要人才。”长征到达陕北后,谢老便创办司法讲习班,以培养和提高司法干部的业务水平。1948年,他担任华北人民政府司法部长时,主持开办了几期司法干部的训练班,培养县以上的司法干部。他不辞辛劳,亲自编写教材,给学员们讲课。这批学员在新中国成立后都成了司法骨干力量。
新中国成立前夕,党中央及时地提出,要抓好大学教育,谢老积极为高等法学教育物色骨干。北平和平解放后,在原朝阳大学的基础上,开办了新中国第一所法律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谢觉哉同志兼任校长。这所大学虽然因一些客观原因,不到一年就停办了,但他为兴办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院校,培养高级人才,进行法学理论研究,摸索出一条切实可行的道路。
谢老重视法制,提倡立法,一贯主张依法办事,人民法院应该独立行使审判权,反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以言代法的现象。他一再指出:“民主和法制是不可分离的,没有法制就谈不上什么民主”、“干部成份虽好,而在不民主的作风中,可以变为坏干部、新恶霸。”强调审判时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反对逼供信。
1959年,谢觉哉同志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当时,法院工作正受到“左”的影响,许多正常的法律程序被一些人看成是旧法而被批判。法院正常审判制度也被代之以搞群众运动的方法办案,甚至出现电报报案之类的做法。不少审判人员产生了“宁左勿右”的思想情绪,不敢坚持中央规定的行之有效的方针政策,造成办案质量下降,错案增多。谢老到最高人民法院后,顶住了“左”的思想,先从解决电报报案入手,提出电报审批,案情不能详述,即使有问题也难以发现,这是对人民不负责的态度,也是违反法院组织法规定的,他说:“杀人一定要慎重,一个人只有一个脑袋,杀掉了就不能再安上。”他果断地向中央请示要求立即废除电报报案审批制度,很快得到中央批准,实行报案同时报送案卷的规定。
谢老强调院长、副院长等领导干部要亲自看一些案卷,办几件案子,便于从中了解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这是提高办案质量的关键。他以身作则,带头阅卷,使一些重大疑难案件得到正确的判处。有一件八年的冤案就是在他看卷后发现,亲自主持纠正的。当被平反的“犯人”写信来道谢时,他认为法院让人家白白坐了八年牢,不仅不该接受感谢,倒应该向人家道歉。他对审判员说:“从冤错案的数量来看只是很少数,但对一个被冤判的人来说却不是百分之几,而是百分之百呀,要好好总结教训。”并对判了错案的同志循循善诱,使其牢固地树立为人民高度负责的观念,懂得“知过能改即圣贤”的道理。谢老彻底为人民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作风,深深地教育了法院的同志们。
谢老提倡从上到下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认为这是避免冤假错案的重要条件之一。他不顾年事已高,在任期四年内,共视察了十八省、市、自治区的七十一个高级、中级和基层人民法院,每年平均有三个多月的时间到各地进行调查研究工作。有的同志担心他的健康,劝他少外出视察,法院工作挂个名就算了。谢老却不赞成这种说法。他说:“在我们这样的国家里,是不能靠‘名’吃饭的,我个人也不需要什么‘名’,而要是务实,党和人民既然委我以重任,我就要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后,他给刘少奇主席写了一封长信,详细地报告全国法院工作都不同程度地受到“左”的干扰,并提出摆脱“左”的干扰急需采取的具体措施,受到党中央的重视和支持。在这基础上,1962年最高人民法院起草了《关于人民法院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文件具体规定了司法工作应遵循的程序、执法的原则,审判的作风以及司法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法律等等,发给全国司法人员人手一册,各级法院很快便恢复了正常秩序。谢老排除“左”的干扰,敢于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地提出自己的主张,堪称法学界和司法工作者的楷模,他那种如中流砥柱般的坚持真理的精神,值得后人学习和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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