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彭真:《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关系》,载《论新时期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第237页。关于这一点,他在《立法要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一文中还说:“现在美国、欧洲、日本都在讲法律泛滥成灾。它们不是法律不完备,而是泛滥成灾,我们谁也说不清它们究竟有多少。所以,它们任何一个机关、团体、企业都要请法律顾问,没有法律顾问,就办不成事情。有些欧洲朋友劝告我们要防止法律泛滥成灾。我们的法律决不能像它们那样,搞得那么繁琐。”见《论新时期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第267页。
[31]彭真:《立法要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载《论新时期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第267页。
[32]彭真:《在民法座谈会上的讲话》,载《论新中国的政法工作》,第266—267页。
[33]彭真:《立法要面向十亿人民,为了十亿人民》,载《论新中国的政法工作》,第268页。
[34]彭真:《认真组织全国各族人民讨论宪法修改草案》,载《论新中国的政法工作》,第271—272页。
[35]彭真:《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的报告》,载《论新中国的政法工作》,第305页。
[36]彭真:《在全国民法通则(草案)座谈会上的讲话》,载《论新时期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第302—303页。
[37]彭真:《在全国民法通则(草案)座谈会上的讲话》,载《论新时期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第303—304页。
[38]彭真:《在全国民法通则(草案)座谈会上的讲话》,载《论新时期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第303页。
[39]彭真:《在全国经济法制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载《论新中国的政法工作》,第298页。
[40]彭真:《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载《彭真文选》,第569页。
[41]彭真:《在全国检察工作座谈会、全国高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院长会议、第三次全国预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载《论新中国的政法工作》,第176页。
[42]彭真:《在第六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会议上的讲话》,载《论新时期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第271-272页。
[43]详见彭真:《立法要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载《论新时期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第266—267页。
[44]彭真:《关于立法工作》,载《论新时期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第248页。
[45]彭真:《立法要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载《论新时期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第267页。
[46]彭真:《不仅要靠党的政策,而且要依法办事》,载《彭真文选》,第496页。
[47]彭真:《立法要面向十亿人民,为了十亿人民》,载《论新中国的政法工作》,第268-269页。
[48]彭真:《不仅要靠党的政策,而且要依法办事》,载《论新中国的政法工作》,第366页。
[49]彭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载《论新中国的政法工作》,第295页。
[50]彭真:《民事诉讼法起草中的几个问题》,载《论新中国的政法工作》,第245—246页。
[51]彭真:《在全国民法通则(草案)座谈会上的讲话》,载《论新中国的政法工作》,第396页。
[52]彭真:《在全国经济法制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载《论新中国的政法工作》,第297页。
[53]彭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载《论新中国的政法工作》,第295—296页。
[54]彭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载《论新中国的政法工作》,第295—296页。
[55]彭真:《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载《彭真文选》,第568页。
[56]彭真:《在全国经济法制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载《论新中国的政法工作》,第297页。
[57]彭真:《关于立法工作》,载《论新时期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第244页。
[58]彭真:《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载《彭真文选》,第5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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