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5月28日,清流县长校公社(今长校镇)黄坑村村民李日晴在翻盖祖屋时,发现一包共9件土地革命时期的红色文档。长校公社宣传干部陈春森、公安干部陈铭堂、林业干部林杰写信向中央办公厅报告情况后,引起中央和省委的高度重视,时任中办主任的汪东兴和福建省委第一书记廖志高分别对来信作了批示,并派出福建省档案馆负责人刘德元和管理员林玉琛同志到清流开展调查和接收工作。1975年8月14日,刘德元到清流后,走访老同志,召开座谈会,了解文献发现地的革命史,掌握了这批文物发现经过,并向福建省委办公厅主任卢士辉作出了书面报告。这份报告现存于福建省档案馆。
因这批文物非常珍贵,这件事被记入《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档案志》记载:“1975年5月28日,在清流县长校公社黄坑大队下黄坑生产队一所旧房内,发现珍藏的1932年的革命历史文献9件,后转送中央档案馆收藏”(方志出版社1997年8月版P127页)。
《福建省志•三明市志》记载:“5月28日,清流县长校公社黄坑大队党支部书记李日晴拆修旧房时,获得一包中共早期文件。其中《人民委员会——对于植树运动的决议案》为全国前所未见。其余8份文件亦系早期罕见的革命历史文物。这批珍贵革命历史文物的原件已送交中国革命博物馆收藏”(方志出版社1997年8月版P64页)。
《人民委员会对于植树运动的决议案》在1932年3月16日中华苏维埃第十次常委会通过。《决议案》包括决议植树造林的重要意义、目的和具体措施两部分。从有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高度,阐明了植树造林的重大意义;措施包括发动群众,宜种场地,树种,种子选择,禁伐,开展竞赛等。全文如下:
《人民委员会----对于植树运动的决议案》
为了保障田地生产,不受水旱灾祸之摧残,以减低农村生产,影响群众生活起见,最便利而有力的方法,只有广植树木来保障河坝,防止水灾旱灾之发生。并且这一办法还能保证道路,有益卫生,至于解决日常备用燃料(如木材、木炭)之困难,增加果物生产,那更是与农民群众有很大的利益。况中央苏区内空山荒地到处都有,若任其荒废则不甚好,因此决定实行普遍的植树运动,这既有利于土地的建设,又可增加群众之利益。现值初春之时,最宜植树,特决定以下办法,各级政府必须切实执行:
一、由各级政府向群众作植树运动广大宣传,说明植树的利益,并发动群众来种各种树木。 二、对于沿河两岸及大路两旁,均遍种各种树木,对于适宜种树之荒山,尽可能的来种树以发展森林,必须使旷场空地都要种起树来。 三、在栽树时,由各乡区政府考察某地某山适合栽种某种树木,通告群众选择种子。 四、为保护森林和树木的发育起见,在春夏之时,禁止随意采伐,免伤树木之发育。 五、这一运动最好用竞赛来鼓动群众,以后要注意培养树木种子,在每年春天来进行此种运动。
主 席:毛泽东 副主席:项 英、张国焘 1932年3月16日
这份《决议案》是中国林业史上第一份关于植树运动、保护生态、发展林业的重要文献。该文献是目前国内所发现的唯一一件同类“红色文档“,价值珍贵。福建省革命历史纪念馆及清流县博物馆此件收藏品均为原件影印件。
这份《决议案》是中华苏维埃政府恢复生产,发展林业经济的历史见证。文件公布和实施之时,正值中央粉碎国民党第三次围剿和苏维埃共和国成立不久之际,为把苏区建设成为巩固的革命根据地,冲破国民党对苏区的经济封锁,中央苏区政府开展了积极的经济建设,农业是其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份。1932年3月,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专门设立了林业工作机构——山林委员会。1934年1月,毛泽东在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上强调:“森林的培养,……也是农业的重要部分”。在《我们的经济政策》中提出“森林的培养,畜产的增殖,也是农业的重要部分”,阐明了林业在根据地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随后,中央土地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土地部“为开展各地的植树运动,加紧植树运动的宣传,计划具体的进行方法以开展今年农业生产的突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人民政府人民委员会又根据各地在森林保护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各苏区的森林保护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归纳总结,正式颁布了《山林保护条例》。
这份《决议案》是福建省苏维埃政府领导发动群众开展植树造林、保持生态的历史见证。中华苏维埃政府开展植树运动的政令发布后,各苏区政府纷纷响应,把植树运动的重大意义,提升到政治、政权的高度来认知和解读,就运动形成的规模和参与人数之众,在世界林业史上都是绝无仅有的。闽浙赣省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的《土地问题决议案》中,特别强调:“植树运动和培育森林,在全省苏区内是极重要的工作——实行在各乡组织配置森林的委员会,专做培植山林事宜”。福建省苏维埃在开展植树运动中,“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福建春耕运动的检阅》(《红色中华》1934年5月9日第186期)一文载:“全省开垦荒田一万四千余担”。《春耕运动总结奖夏耕的任务》(《红色中华》1934年5月28日第194期)记载“就是多山的福建,也种了二十一万三千八百多头,并且还种了木梓种一千六百九十九斤”。据清流县林业局考证,清流县境内仍保存有三十年代种植的木梓200多亩。在苏区人民开展植树运动的影响下,宁化、清流一带形成了种植油茶的习惯,油茶产业迅速发展,清流县现有油茶总面积11.96万亩,占全县经济林总面积的40.4﹪,年产茶籽6609吨,种植基地面积及茶油产量居全省第二,被中国经济林协会命名为“中国油茶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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