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强化方针:日军在“治安肃正计划”破产以后,于1941年,又提出了治安强化方针,在华北地区推行“治安强化运动”。即将华北分为三种地区:治安区、准治安区、非治安区。对治安区实行连保,进行奴化教育,以巩固其统治;对准治安区,进行“蚕食”;对非治安区,以“扫荡”为主,推选三光政策。在我党的领导下,华北军民经过英勇斗争,日本侵略者的“治安强化方针”被彻底粉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