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到“城市敌人力量强大”的规律,转向农村建立根据地(认识深化);
通过井冈山斗争的实践,验证并发展出“农村包围城市”的规律,最终指导革命胜利(再实践)。
再如,对“统一战线”规律的认识:
土地革命时期,从“反蒋”实践中认识到“联合农民”的规律;
抗日战争时期,通过民族危机的实践,认识到“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的规律,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解放战争时期,根据“阶级矛盾重新成为主要矛盾”的规律,调整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
这种“实践—认识—再实践”的过程,体现了规律的“相对性与绝对性”的统一:规律在一定条件下具有绝对性(如“农村包围城市”符合当时中国国情),但当条件变化时(如全国解放后),规律的表现形式也会变化(如从“革命规律”转向“建设规律”)。毛泽东晚年的失误,恰恰在于未能及时根据实践变化调整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陷入了“阶级斗争扩大化”的教条主义。
结语:规律认识的中国化路径
毛泽东对规律的认识,是中国传统哲学“实事求是”精神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有机融合。从青年时期探索“大本大源”的宇宙真理,到革命实践中运用矛盾分析法把握具体规律,再到通过实践不断检验和发展规律,形成了一套“从根本规律出发、以矛盾分析为工具、用实践检验为标准”的完整体系。
这种认识方法的核心启示在于:
规律不是“玄虚的教条”,而是“支配事物发展的根本力量”,必须从“大本大源”处探索;
规律不是“直观的现象”,必须通过“用心去想”的理性加工,从具体经验中抽象;
规律不是“僵化的公式”,必须在实践中动态调整,实现“主观与客观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毛泽东对规律的认识,不仅指导了中国革命的胜利,更成为中国共产党人的“思想方法”遗产——在新时代探索“中国式现代化”规律的过程中,这种“立足实践、把握根本、矛盾分析、动态发展”的认知路径,依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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