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对国史的这个时期应当如何称谓呢?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阶段的称谓,不等于也是对国史新时期的称谓。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制度在国家生活中无疑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所以,我认为把中共十八大后开始的国史新时期称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更加成熟和定型的时期”比较合适。这样称谓也有助于同国史第三、第四两个时期的称谓相呼应、相协调。
我一向主张,在历史分期的问题上,无论某种意见多么接近真理,都只具有相对的意义。随着历史的不断发展,比如说到新中国诞生100年、200年时,人们再来给国史分期、断限,肯定会和现在又有所不同。另外,上述分期只是就国家宏观历史而言的,至于某些专门史,如学术史、文学史、美术史、影视史等,某些地方史,分期、断限完全可以根据自身的特殊情况划定,不一定非要与国史的分期保持一致不可。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 (摘自《当代中国史研究》202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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