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受审,是在茅家岭监狱女囚室窗外的一个茅棚里(停尸房,兼作审讯室)。敌人先提审一位同在金华被捕的年轻难友,对这个年仅十七岁的“政治犯”严刑逼供,逼他招供“计惜英是金华县委宣传部长,林秋若是金华县委妇女部长”。这位年轻难友根本不知道林秋若是中共地下党员,但屈打成招,被迫承认了敌人捏造的口供。敌人接着就提审林秋若,拿出那位年轻难友屈打成招的口供记录,对林秋若晃晃说:“×××已经供出你是金华县委妇女部长,你还不承认?不承认马上给你用刑。”林秋若并非“金华县委妇女部长”,因此理直气壮地加以否认。敌人可能顾忌到林秋若的“合法”身份,在林秋若始终否认捏造的“罪名”的情况下,黔驴技穷,无计可施。但又不甘心将林秋若轻易释放,只好将她长期关押。
团结战斗 难友情深
林秋若被囚期间体弱多病,身体状况一直很差。据特训班副队长少校特务余健解放后交待:林秋若“因身体不好,生活不习惯,经常请病假,不愿出操、跑步,经常集合迟到,学员队长王寿山说她多愁多病,好像红楼梦里的林黛玉,对她印象不好。”在集中营险恶的环境中,林秋若主要是隐蔽身份,保护自己,争取出狱。她虽然没有像其他一些暴露了身份的被囚志士那样,与敌人展开针锋相对的斗争,但始终坚贞不屈,与其他战友团结一致,进行了力所能及的抗争。
以歌声为武器,鼓舞斗志,振奋精神。每逢下雨天,无法出操、服劳役,特务区队长不来监管时,林秋若就和其他难友在囚室里唱歌。他们经常在钟袁平、杨立平等人指挥下,放声高唱《囚徒歌》(赖少其作词,钟袁平谱曲),及改编的《八百壮士》、《一月的雪花》,齐唱《新四军军歌》、《怒吼吧,黄河!》等等。为了庆祝建党二十周年,1941年“七一”这天,林秋若还与大家一起唱了《国际歌》、《黎明曲》等革命歌曲,纪念党的生日,抒发理想信念。
主编墙报,夺取宣传阵地。特务队长王寿山为了显示“管训”有方,准备在特训班办墙报。由于他不学无术,只好指定他认为文化水平高的林秋若为主编,冯雪峰、郭静唐、王闻识、吴大琨为编委。林秋若与冯雪峰、王闻识、计惜英等党员及郭静唐等人经过商议,认为可以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将墙报办成表面上不问政治的、文艺性的,实质上暗寓讽刺和反抗的,揭露敌人、团结同志、鼓舞士气、共同对敌的宣传阵地。
墙报主要由林秋若负责组稿,由冯雪峰、郭静唐商定选稿、用稿,吴大琨、王闻识参与编辑和写稿,赖少其负责美术设计,并协助林秋若最后贴上去,每期的“编后记”由林秋若撰写。墙报刊登的作品,有歌颂自由、抨击黑暗的诗歌,有含蓄的讽刺敌人的杂文、散文,有宣传抗战题材的漫画,有介绍科学和文艺知识的小品等等,绝对不发表反共、攻击新四军和颂扬敌人以及表示“悔过自新”之类的东西。冯雪峰、郭静唐、吴大琨、王闻识、计惜英、宿士平等许多同志都在墙报上写过稿件。尤其赖少其为墙报画的刊头(水彩画),以高墙和铁丝网为背景,一只雄鹰展翅飞翔,题名为《自由的高飞》,形象生动,寓意深刻,十分引人注目,吸引了许多被囚志士。
秘密串联反“自首”。1941年8月中旬,林秋若获知敌人将在特训班策划被囚“学员”集体自首,立即将这一消息写成密信,委托为石底监狱送饭的郑丹甫(原中共浙江省委委员、浙南特委书记,被捕后化名翁元生,在敌人面前故意装傻,使敌人误以为他是没有政治头脑、老实愚昧的大老粗,将他编入“劳动组”,专门干粗活,做杂役),将密信带给当时被囚石底监狱的冯雪峰,商议对敌斗争策略。冯雪峰与王闻识研究后给林秋若写了回信,第二天借回特训班看病的机会,暗中亲自交给林秋若,要她转告特训班的秘密党支部,立即以组织的名义告诉第一班班长(可以带领其他班长执行任务)宿士平(化名宿文浩,原中共浙赣铁路工委书记、金衢特委常委)和女生队班长孙子遂(原浔饶师管区地下党支部书记),要他们无论如何都必须顶住,就是杀头也必须顶住!宿士平就在难友中提出,“已经结婚的,夫妻关系很好,不应离婚;没有结婚的,根本无婚可离”(意即已经暴露党员身份的,应坚定信念,不应自首;未暴露党员身份的,更不应“自首”)。他还带头拒绝在敌人伪造的自首书上签名。林秋若也拒绝在敌人伪造的自首书上签名,特务总教官肖芬无可奈何,只得摊牌,直接劝她脱离共产党。林秋若回答说:“我本来不是共产党员,你现在叫我脱离共产党,这不是硬要我承认是共产党员吗?我不当这个傻瓜!”其他党员同志更坚定了反自首的斗志,坚决不在敌人炮制的“脱党宣言”之类的悔过书上签名。宿士平、郭静唐、项堃等同志针对敌人在特训班设立初宣称的“训练六个月,分配出去工作”的谎言,发动特训班全体学员”掀起要求“按期结业”,无条件释放的斗争高潮,并动员九个班长联名写出书面报。为此敌人恼羞成怒,将起草报告的宿士平和誊写报告的项堃关进了茅家岭监狱。敌人策划特训班被囚人员集体自首的阴谋也破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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