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要让工人兄弟当家作主
新中国新政权是工人阶级当家作主的政权,工人阶级成了国家的主人就要推翻压榨他们的旧的国家机器,在经济上消灭压迫人的经济制度,并且要改变不合理的生产制度,同时人民政府也应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障工人的权利。
毛泽东十分关注工人的生产和生活状况,他多次致电失业问题严重的上海市市长陈毅,希望税收问题和失业问题能照正确原则解决,取得各方同意妥慎进行。在转变的紧张时期,力争使此种转变进行得好一些,不应当破坏的事物,力争不要破坏,或破坏得少一些。
在毛泽东的这些战略方针的指导下,工人阶级的生产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就毛泽东十分关注的工人失业问题来说,当时严重的失业问题主要是因为旧社会原来就存在大量的失业工人,同时社会经济改组过程中也出现了新的失业半失业工人。
1948年,平津的工厂70%倒闭,青岛民营工厂共700家,全部歇业,上海未倒闭的工厂,开工率也仅平时的20%,四川参加产联的1200家企业,歇业的达80%以上,到新中国成立时,城市失业人员已达400万人左右,还有不少是半失业的。
同时新经济改组和市场萧条以加重了失业问题,正如毛泽东指出的:“革命胜利引起了社会经济改组。这种改组是必要的,但暂时给我们带来很重的负担!”
毛泽东对此十分重视,不断采取措施进行失业救济、帮助工人恢复工作,渡过难关。毛泽东指出:“我们要合理地调整工商业,使工厂开工,解决失业问题,并且拿二十亿斤粮食解决失业工人的吃饭问题,使失业工人拥护我们。”
在一份上海市委关于上海失业工人救济工作情况给中央及华东局的报告的请示中,毛泽东提出:“请考虑发一通知,叫各地调查解放前失业工人究竟有多少,以便考虑包括这批失业工人的救济问题,我意只要有可能,他们是应当救济的。如果不太多,比如说只有几十万人,是可以考虑救济的。”
响应毛泽东的号召,全国发起了声势浩大的紧急救济募捐运动。该活动由上海总工会发起,呼吁全国工人阶级本着阶级友爱,给予上海失业工人积极的援助。当时的中华全国总工会立即响应了这一呼吁,在毛泽东的关怀下,成立了中国人民救济代表会议筹备委员会,委员会号召各界人士自愿捐助一天所得,救助上海等地工人渡过难关,接着中华全国总工会又发出号召:“在四月底五月初作一天义务工,把这天所得的工资捐作救济失业工人基金,在无法开工的企业、机关、团体、学校中的工人、教员、职员们,则各尽所有自动捐款,作为救济上海及各地失业工人之用。”这次救济失业工人的运动,缓解了失业工人的生活压力,同时给予了他们精神上的鼓舞,使他们感受到新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温暖和党中央对他们的关怀,使他们能以更坚定的毅力,设法渡过暂时的困难。
同时,除了社会救济以外,毛泽东还号召工人生产自救,转业训练,还乡生产等。他曾致电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长陈郁,请他转告石家庄电业局及天津电业局第三发电厂全体职工,希望他们团结一致,努力工作,为完成国家的任务和改善自己的生活而奋斗。
当时,根据中央的精神,各地进行失业登记,宣传教育,以工代赈、生产自救等,失业问题得到逐步缓解,1950年是工人失业情况最为严重的一年,截止1950年9月为止,根据各地不完整的统计,全国失业工人共有1220231人,而经过社会救济的妥善安置,半数以上的失业工人已经得到救济,其中以工代赈78955人,生产自救74798人,还乡生产者62922人,发动救济金405775人,转业训练23157人,介绍就业81458人,共计727065人。
这样,在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和新政府的关心下,工人的生活好转,部分工人原有的一些不满情绪也淡化了,以前对工会不信任,对政府不满,现在都相信政府,真心拥护政府。
同时,以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的人民政府还领导工人阶级恢复了合理和平等的生产制度,进行生产改革,人民政府通过了一系列新的规章条例。1950年2月12日,全国纺织工会代表会议通过了《关于废除“搜身”制度的决议》,1950年4月3日,政务院发布《关于废除各地搬运事业中封建把持制度暂时处理办法》,同时也有许多新规章的出台,如1950年2月25日,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发出了《关于国营、公营工厂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的指示》,1950年9月14日,全国总工会发布《关于加强女工工作的决定》和《女工委员会组织条例》,1951年9月3日至15日第一次全国劳动保护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工厂安全卫生暂行条例草案》、《限制工厂矿场加班加点暂行办法草案》和《保护女工暂行条例草案》。
在旧中国工人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为了养家糊口,因而不得不在安全设施十分落后的矿山、工厂工作,不小心就有飞来横祸,新中国建立后,一些旧设施没有得到及时的改善引发了一些工伤事故,就此党中央和毛泽东给予了高度重视。如1950年6月21日,国家监委就发出处理河南新豫煤矿公司宜洛煤矿2月27日发生井下沼气爆炸造成伤及200人事件的通报,对有关人员分别给予法律或纪律处分,给河南省政府主席吴芝圃、副主席朱佩琼以警告处分,同时,政务院也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并规定了缴纳劳动保险金等具体细则。
总之,新中国建立后,在1949至1952年这几年里随着生产改革的不断推进,工人阶级的当家作主的地位得到不断体现,压迫制度被废除了,工人的积极性也大为提高,带动整个社会的生产面貌,精神面貌为之一新,这些都是在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的高度重视下,对存在的问题直接过问、亲自处理才取得的成绩,它巩固了新生共和国的社会基础,积极作用是主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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