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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国元帅与“土改”——记贺龙与陕北义合会议 |
2008-03-11 10:43:09 |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
作者:刘秉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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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全国土地会议到义合会议
1947年7月至9月,中共中央在河北省平山县中央工委所在地召开了全国土地会议。会议详细地研究了中国土地制度情况及各地土地改革的经验,对“五四指示”进行了修订,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大纲》经过中共中央批准,于10月10日正式公布。《大纲》正式规定了消灭封建半封建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会议批判了不敢放手发动群众,照顾、维护地、富利益的右倾错误,但没有注意防止“左”倾错误的发生,提出了“一切权力归农民代表会”、“群众要怎么办就怎么办”等错误口号。这些口号,是在全国土地会议召开之前,在解放区的土改试点中提出来的。1947年1月31日,中央派康生、陈伯达率考察团到晋西北考察并帮助土改。康生在临县郝家坡,陈伯达在静乐县。在郝家坡,康生提出“查三代”,即本人、父亲、祖父三代中有过剥削的即是地富。破了产的也算,这样便把许多人查成破产地主或富农。他认为干部中凡是地富成分或沾上边的都是“石头”,提出“大小石头一起搬”,“拆庙搬神”。还提出了“贫雇农要怎么办就怎么办”的口号,唱起了“进了村子找头头,找到头头找岔岔,找到岔岔就斗他,斗了大的斗小的,筷树林里选旗杆”的歌曲(筷树是一种丛生的树条子)。康生、陈伯达在晋绥土改试点中的极“左”政策,给晋绥土改造成了极大的恶果。不仅造成了组织领导上的混乱,而且还出现了乱斗、乱打、乱杀的现象。对于土改中的扩大化及出现的打人、杀人的错误,刘少奇在给中央的报告里曾经提到过。但刘少奇提及的问题并没有引起中央及土地会议与会者的注意。这样,各地到中央开会的代表就带着注意反对土改中“左”倾的情绪回到各解放区。
1947年11月1日至25日,西北局在陕北绥德县义合镇召开了各地委(绥属县以上)及边区一级机关干部党员大会。到会的约800余人。会议以传达贯彻全国土地会议的决议与精神为中心,检查部门的各项工作,检查干部的立场,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精神,彻底翻底子。贺龙、习仲勋、林伯渠、马明方、王维舟等都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贺龙致开幕词,习仲勋做总结。会议当中,贺龙做了报告。
贺龙重视解放区土地改革
对于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贺龙一直是很重视的。1946年晋绥军区高干会议后,为了加强部队群众工作的开展,军区政治部组织了两个工作团,分别到晋西北和吕梁前线去开展群众工作。在8月22日工作团临出发前,贺龙、李井泉同工作团人员进行了座谈。贺龙讲了自己当红军军长时,宣传群众、发动群众打土豪、分田地的经历。他对大家说:“今天,发动群众的政策没有变,只是内容是减租减息吐苦水,挖穷根子。”贺龙还要求大家:“要在部队里大讲根据地老百姓,有没有饭吃、衣穿?有没有耕牛、毛驴?炕上有没有被子?我们建军是靠老百姓,靠根据地,这是中国共产党的方针。”
同年9月15、16日两天,贺龙又分别同工作团成员谈了话。贺龙说:“现在的一切问题是地方工作,兵员补充,吃饭穿衣都要靠老百姓。地方工作做不好,什么工作也做不好。”
在1947年5月6日晋绥军区建军大会的总结报告中,贺龙要求部队:“积极参加土地改革,要把建军的基础搞好,我军才能有充足的人力物力来源,军队人员才能为保卫土地拼命斗争。”他举例说:“右玉战斗失利,我们两个连长被敌人包围,与敌顽强斗争,仍无法退出,最后壮烈殉职,都是家里分得土地的。”
同年6月18日,贺龙、李井泉、周士第、甘泗淇联名向部队发了训令,明确指出:“土地改革是我们全党当前的一个庄严的历史任务,是支持长期战争,争取革命胜利的中心环节。……军队必须成为贯彻土地改革运动的工具。……在部队内部要进行土地改革的教育,要使大家明确,彻底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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