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周恩来故居中,陈列着1961年1月16日周恩来指示办公室同志写给淮安县委的一封信。信是这样写的:
“你县送给周总理和邓大姐的藕粉、莲子、馓子、工艺品以及针织品都已收到了。你们对周总理的热爱和关怀,他们是知道的,但是周总理和邓大姐认为,在中央三令五申不准送礼的情况下,你们还这样做是不对的。现在总理和邓大姐从他们的薪金中拿出一百元寄给你们,作为偿付藕粉、莲子、馓子、工艺品的价款,其他的一些针织品等以后有便人带给你们。总理并指示将中央关于不准请客送礼的通知寄给你们一份,请仔细研究,并望严格执行。”
信不足二百字,却意味深长。除了这封信反映出的周恩来、邓颖超的清廉风格值得我们称道和提倡之外,信的字里行间体现出来的“拒礼”的艺术,也值得我们细细咀嚼和品味。这至少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是语气的把握。周恩来指示秘书写这封信的目的十分明确,就是要向淮安县委指出他们的做法“不对”,同时表明他反对这种做法的鲜明态度。虽然如此,信中却没有过多的批评,而是语气和缓、娓娓道来,先是对淮安县委和人民对周恩来、邓颖超的热爱和关怀表示理解,然后才表明态度,接着又讲到对送来的土特产的处理办法,还表达了对淮安县委认真处理和思考此事的深切希望。语气和缓而不乏力度,既充分考虑到家乡人民的深情厚意,又鲜明地表达了写信人的态度。
再者是对礼品的处理方法。明朝有一则“悬鹅示众”的故事:一个叫周新的人担任司法按察使后,有人给他送来一只烤鹅。他坚决不受,但送礼人已经留下烤鹅抢先出门了。于是,周新叫家人把烤鹅挂在屋子后面,以后凡送礼者,他就让家人领着去看那只已经风干了的烤鹅。从此,再没有人来周家送礼了。周新的清廉之举固然令人钦佩,然而,他对礼品的处理考虑得并不十分周全,难道只有扔掉,使其坏掉一法吗?
相比之下,周恩来和邓颖超的做法就显得比那位周新高明多了。这体现在两处细节上。一是根据礼品的特质区别对待,留下容易在运输过程中变质的食物以及容易损坏的工艺品,并变价以钱偿付;而比较容易保存也不易损坏的针织品则原封不动退回,这就避免了浪费。二是从自己工资中拿出100元寄给淮安县委,用以偿付藕粉、莲子、馓子、工艺品的费用。这在当时可不是个小数目,大约占到周恩来工资(404.80元)的四分之一。为什么这么做?周恩来曾在另外一件事中给出过答案。一次,曾在周恩来身边工作、后任福州军区副司令员的龙飞虎送来一筐新鲜橘子。周恩来知道后说: “我不需要。”他让秘书了解到这筐橘子价值25元,便嘱咐说: “给他寄50元钱去。”秘书说: “是25元,寄去50元,多余的他会退回来的。”他说: “多余的让他处理,不这样做就制止不了他,这样以后他就不再送来了。”这两处细节令人不得不赞叹周恩来处理问题之细腻。
最后,周恩来嘱咐秘书将中共中央关于不准请客送礼的通知随信寄一份,要求淮安县委“仔细研究”并“严格执行”,此举更加耐人寻味。
随信寄的通知是《中共中央关于不准请客送礼和停止新建招待所的通知》,《通知》的制订有着非同寻常的背景。1960年,全国各地普遍出现粮食紧张的局面,能否公正合理地调配有限的粮食资源,使最需要粮食的地区得到补给,事关社会稳定的大局。但就在粮食调运最紧张的时候,某省一方面要求中央给他们调进粮食,一方面又给中央送来五万斤鱼。周恩来知道后十分生气,在中央书记处会议上对此提出严厉批评:“送中央五万斤鱼,简直胡闹。为什么要中央调粮又送鱼?”“全国从今以后,不许送中央一针一线一条鱼,要做全面通报,严格禁止。”会后,周恩来指定负责国务院日常工作的习仲勋、齐燕铭等起草了这份《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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