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十七条协议”的规定,人民解放军将进军西藏。5月25日,毛泽东签发了《军委关于进军西藏的训令》,指示部队以战备姿态,分路向西藏腹地进军。
此时,西南军区司令员贺龙特别要求部队要注意宗教和民族问题,要依靠西藏广大民众,也要团结西藏上层。贺龙的想法和毛泽东是一致的。经贺龙推荐,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张经武为中央人民政府驻西藏代表。为使张经武等中央代表团成员以最快的速度到拉萨任职,稳住西藏局势,贺龙要求张经武不能从陆地走,一定要从海上走。按照这个意见,张经武等人从海上绕道亚东,前往拉萨。同时,贺龙命张国华、谭冠三率部队分数路向拉萨进军;西北军区也先后派出两支部队,一支经黑河进驻拉萨,另一支部队从新疆南部向阿里前进。不久,贺龙与邓小平联合下达命令:第十八军副政委王其梅率由统战、公安、外事等方面人员组成的先遣支队,同阿沛·阿旺晋美等西藏地方政府代表于7月25日由昌都前往拉萨;第十八军主力分两个梯队随后西进。贺龙认为,解放军大部队及时到达拉萨是打击分裂主义分子的关键,他于是要求进驻拉萨的解放军先遣支队108人马上出发。
鉴于西藏分裂主义分子图谋破坏“十七条协议”的行径,贺龙同时提出解放军大部队也必须立即出发进驻拉萨。1951年9月9日,解放军先遣支队到达拉萨。10月26日,张国华、谭冠三带领的主力部队到达拉萨。毛泽东在给贺龙及已经率部进入拉萨的张国华、谭冠三的电报中指示:必须尽一切努力维护“十七条协议”,对于反动派的挑衅,采取“不打第一枪”的方针,后发制人,坚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自卫原则。贺龙得此电报后,又向张、谭二人提出了一些落实毛泽东指示的具体意见。按照毛泽东的指示和贺龙的部署,解放军很快就在拉萨站稳了脚跟。
基于西藏特殊的历史、现实,贺龙指示驻拉萨部队,既要紧紧依靠当地广大群众,又要积极做好争取西藏上层的工作。西藏地域广大,情况复杂,且中央决定暂时不改编藏军。在此情况下,贺龙考虑到原来进驻拉萨的兵力远远不够,必须向西藏增派部队。他再次电告毛泽东,谈了自己的想法。中央军委很快作出决定,向西藏增派部队。1951年11月27日,从青海出发的西北军区独立支队进驻拉萨,与第十八军胜利会师,驻藏部队军事力量大大加强。1952年7月,入藏各部队全部进驻预定地区,实现了西藏的和平解放和祖国大陆的完全统一。
(本版图片均为资料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