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这东西由于自己不会说话,得有人去研究,才会发现其奥秘,提升其温度,体现其价值。
2003年夏天一个星期六的上午,一位收藏好友突然来到我家,给我欣赏两张苏区税票(图1、图2)。我粗粗看了一下,两张是同一个人的,都是永定县第一区湖雷“茂春聚”商店的商业累进税收据。
图1
由于我那时候对苏区革命文物的收藏刚刚开始,虽然当时的主要兴趣点只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发行纸币、银币与铜币的版式研究上,但一看到这么漂亮的税票,也很感兴趣,于是向他提出转让的意向。他开始觉得有些为难,说是刚刚从龙岩一个收藏家那里买来,还没有搞清楚怎么回事。我以两张同一个人同一款式为由,给他做动员工作。他一听我说的有道理,觉得从以藏养藏的角度看,确实没有必要同时收藏两张同一款式的东西,于是同意转让我一张。由于第一张“永定县苏维埃政府”的印章比较清楚,他要留着,图2这张让给我。我别无选择买下了图2这张。他还蛮不错,让我拍了一张图1的照片。
这张商业税收票据过去没有引起我的重视,一躺就20年了。
去年12月初,由于国家开始放开对新冠疫情的管控,全国各地感染人数急剧上升,短时间内人人自危,没有感染的怕感染,感染过的人怕再次感染。可不知道为什么,怎么也防不住,不知不觉大多数人都感染了,微信上有人说全国感染人数超过10亿。所以,今年春节期间大家都怕走动,基本上没有什么走亲访友。我也只好天天呆在家看看书,写写苏区革命文物收藏与鉴赏方面的文章,翻翻保存在电脑里的资料。 当我在电脑里再次看到永定这两张商业税收票据图片时,不由得为之一惊!
图2
我们来看看具体情况:
两张都是永定县苏维埃政府财政委员会,发给第一区湖雷市“茂春聚”商店的缴税收据。图1是收到2、3、4月份的累进税4分8厘钱,填票时间是1930年5月2日;图2是收到5、6、7月份的累进税9分6厘钱,填票时间是1930年7月17日。
缴税时间定格为1930年2月究竟有什么意义?中央苏区的商业税收工作从什么时间开始?苏区政府对商业税收有什么具体规定?带着这些问题,我翻阅了不少苏区史料,才弄明白这些事。
按照江西省税务局、福建省税务局、江西省档案馆、福建省档案馆编的《中央革命根据地工商税收史料选编》(福建人民出版社1985年6月版)提供的资料,红色政权最早关于商业税收的规定,是1930年2月龙岩县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通过的《城市政纲决议案》。该决议案(该书第16页)指出:“商人取消一切苛捐杂税,实行征收所得税,其税率如下:一、年有余利二百元以下免收;二百元至五百元以内者,每百元征收五元;五百元以上者,每一百元征收百分之十;一千以上每百元征收百分之十五;二千以上至三千,每百元征收百分之二十;三千以上至五千,每百元征收百分之二十五;五千以上每加百元征收百分之三十;一万以上每百元抽百分之十三五。铁炉煤矿及纸木商人准此。二、上述税则如有虚报希图少抽者,照原税加五倍处罚,所得罚金,与以半数赏给报信人,以资奖励。”
此后,1930年3月18日,闽西召开了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成立了闽西苏维埃政府,制定了《商人条例》和《税则条例》,4月又颁布了《暂行税则条例》。
《商人条例》规定以每年或每帮所得的红利为课税对象,具体分为下列几等征收:200元以下者免收;500元以内者收百分之3;1000元以内者收百分之6;2000元以内者收百分之12;3000元以内者收百分之20;5000元以内者收百分之30;5000元以上者另定。
1930年9月,召开了闽西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通过了宣言、政治任务决议案、扩大红军问题决议案等。为了迅速扩大红军和保证战争及政府的供给,大会还通过了修正财政问题决议案和修正税则条例,提高了土地税和商业累进税的税率。
《修正税则条例》规定:商业累进税之征收,依据商人(商店、纸木商、工厂、行商)所营业务,于每年或每帮结算后赚得红利数目,分为下列几等征收:100元以下者免收;200元以下者收百分之10;500元以下者收百分之15;1000元以下者收百分之20;2000元以下者收百分之30;3000元以下者收百分之40;5000元以下者收百分之50;5000元以上者另定。修正税则条例与暂行税则条例比较,起征点由200元降为100元,税率也大幅度提高了。
上述关于征收商业税的规定虽然很明确,但由于没有发现税收凭证实物,给革命根据地税收史料的编撰造成一定的误会。如《中央苏区财政经济史》(张 侃、徐长春著厦门大学出版社1999年10月版第291页)一书,对闽西苏区商业税收史,是这样描述的:“这种税制在征收上是存在困难的,因为征税的依据是商人的红利,即‘商人(商店、纸木商、工厂、行商)所营业务于每年或每帮结算后赚得的红利数目’,而在政府没有制定科学管理商业方法和商业都是零散商人在进行的情况下,红利的计算是无法在政府的有效监督下进行的,征税依据的可靠性失去,商人就可以虚报,征税机关有时也会无根据乱征,就架空了税则的权威。因此在当时的具体情况下,营业税税则只能是一纸空文,操作性极差,无法开征,1931年9月以前,‘赣南、闽西根据地......对商业累进税还没有征收’。”
该书对于闽西商业税收历史的结论,实际上所采用的是欧阳钦1930年9月3日《中央苏维埃区域报告》这篇史料。“赣南、闽西根据地......对商业累进税还没有征收”是该报告的原文。
应该说,绝大部分的苏区史料是正确的,但由于复杂的社会历史原因,并不排除有个别事件的遗漏和错误描述。
中央革命根据地建立后,由于信息不通,远在上海的中共中央,为及时了解和掌握中央革命根据地的情况,指导全国的工作,1931年4月,派欧阳钦同志前往中央苏区。欧阳钦同志接到任务后,从上海坐船到香港,再乘船依次到汕头、大浦、永定、瑞金,国民党统治区一路设有诸多关卡,一个多月的辗转后,通过这条秘密的交通线,欧阳钦终于抵达了瑞金,见到了毛泽东,并担任了中共苏区中央局秘书长。在瑞金期间,他参加了第二、第三次反“围剿”的红军高层战役部署研究,亲身体会到毛泽东战略方针的正确性。为了解红军和根据地的情况,欧阳钦天天和毛泽东在一起,他很理解也很钦佩毛泽东的战略战术。
同年7月,欧阳钦返回上海汇报。此时欧阳钦面临一个难题,国民党“不给共党粒米勺水之接济,片纸只鸟之通过”的蒋介石十八字敕令,预示着若想安全返回上海,欧阳钦不能携带任何纸张,汇报该如何完成?
欧阳钦两手空空地回到上海后,先和周恩来进行了口头汇报,再用了一个星期,仅凭脑海中的记忆,精确地写成了《中央苏维埃区域报告》。这份报告有两万多字,包括很多具体数字,比如部队多少人用多少枪打了多少仗等。由于他在在苏区期间撰写了不少报告,毛泽东就称他为秀才,说是“‘欧阳秀’,文笔很好,”
任何人都不是神仙,都难免会存在一些工作遗漏的情况,欧阳钦在他的《中央苏维埃区域报告》中,阐述中央苏区税收情况时说的“赣南、闽西根据地……对商业累进税还没有征收”的结论,又被历史学家张 侃与徐长春所著的《中央苏区财政经济史》一书使用。肯定了闽西苏区在1931年9月以前,没有征收商业税。
这个历史结论,与这两张商业税收票据实物所佐证的情况显然有些出入。
永定县苏维埃政府是在1929年10月成立的。永定县的地理位置与龙岩县毗邻,同在中共闽西特委领导之下。1930年2月,龙岩县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通过《城市政纲决议案》,规定了商业累进税征收办法。按正常逻辑推理,永定县苏维埃政府也作出过商业累进税征收规定。从图1这张税票实物看,开票时间虽然是在1930年5月,但征收的是2、3、4月份的商业累进税,只不过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永定县苏维埃政府关于商业累进税征收的规定而已。永定县苏第二次代表大会时间是1930年2月9日,与龙岩县是同一个月。关于征收商业累进税是中共闽西特委的统一部署,闽西各县苏维埃政府应该是遵照执行的。
但从这张商业税票填写的实际税收情况,有些地方又让人难以理解。“茂春聚”商店2、3、4月份三个月总共才交税4分8厘钱。在上一行“税率”栏目厘,填写“照累进税征收全年壹角玖厘弍”,让人摸不着头脑。按照龙岩县最低税收标准“200元至500元以内,每100元征收5元”,至少200元赢利也应该收10元税费,税率为百分之5。如果3个月交税4分8厘,税率百分之5,说明这个商店3个月的赢利只有0.96元,即每个月赢利三角二分钱,这让人感到有点不合情理,与龙岩县规定的几百元数量相差太远。
唯一能够说得通的是:龙岩县当时还使用国民政府发行的旧币,按照当时民国纸币的币值计算;而永定县已经发行苏维埃政府自己印制的纸币,按照苏区纸币的币值计算。
图3 永定县第三区信用合作社发行的壹毫纸币
史料记载,1929年10月26日,永定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通过了《县苏维埃目前最低的施政纲要》,其中第四项就是“统一度量衡及币制”。县苏维埃政府所在地湖雷,是商品贸易较为活跃的经济中心,在中共闽西特委倡导创办信用合作社的背景下,湖雷信用合作社应运而生。永定第三区信用合作社(1930年2月9日更名为第一区,但纸币已经印刷完成无法更改)于1930年2月15日发行银毫票,面额有壹毫、贰毫、伍毫3种,在全区流通。
正是这种历史原因,造成了永定县商业累进税计数单位与龙岩县商业累进税计数单位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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