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四方面军英勇斗争史略》部分内容
文献原件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核定公布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名录(第一批)的通知》(川府函〔2023〕65 号)印发,明确首批保护名录纳入全省红色资源 136 个,其中芦山县博物馆收藏的 1933 年 7 月25 日《红四方面军英勇斗争史略》和1933年1月5日红三十军政治部翻印的《全国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土地法令(草案)》两件红军文献上榜“重要档案、文献、手稿、声像资料和实物”名单。
《红四方面军英勇斗争史略》作者署名陈昌浩。本文较详细地记载了红四方面军从建立到建立川陕革命根据地的英勇斗争历史。全文约9300字。由西北军区政治部于一九三三年七月二十五日印发,已收入《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选编》。《全国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劳动法令(草案) 》一九三一年十一月七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约3900字。由红三十军政治部翻印于一九三四年一月。 已收入《中共中央文开选集》(一九三一卷)。两篇文献均为国家一级文物。
这两篇文献揭开了一段惊心动魄的历史。
笔者从芦山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干部罗国伟找到了一份1985年2月21日由当时中共芦山县委党史征集领导小组成员董耀君、钟坚征访材料的图片,完整还原了这些红军珍贵文物的故事。
1936年2月中旬末,南下的红四方面军撤离芦山时,有一位年轻的红军通讯员战士在芦山通往宝兴的山谷小道上追赶部队,他随身携带手枪一枝,身上斜背着一个公文包。当他行至芦山县双石镇双河场与西川村交界处一个叫花水沟时,被一个当地人马中林盯上,想抢他的手枪。马中林抄近路赶到小红军的前头,暗藏于路旁边山坡荒草丛中,小红军路过时,他猛的蹿出从背后用砍柴的弯刀将其杀害,并抢走手枪,同时将文件包抢走藏在家里。
解放后,在镇压反革命时,马中林深知自己的罪行,寝食难安,终于向政府自首,旦白交待了他的罪行,并主动交出了藏在家里的公文包。内装红军文献合订本一册。当地接收文件的双石乡武装部长李国玉将此转交县公安局,后由公安局移交县博馆,这二十八份珍贵文献后被四川省文化厅文物鉴定组鉴定为国家一级文物,多数被中央档案馆征集,而被县博物馆珍藏的只是其中的两份红军文献。
这二十八份文献均为蜡纸、钢板刻写,用黑油墨和土方纸质印刷,各件用棉线装订,原有薄木板夹于底面保护,木板已经不在了。有的单份文献印有封面装帧,有的仅有正文,有少部分文献残损不全。规格基本一致,长为13厘米,宽为9厘米。每份文献篇页不等,全部28件共约有十万余字。内容包括《中国苏维埃宪法大纲》《土地法令》《红军新兵基本训练》等。这些文献对研究早期红四方面军的历史具有较重要的文物价值。
据讲,当时按照马中林的罪行,应当判处死刑,但由于其旦白自首,从宽判为群众管制,后于1962年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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