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廖乡是清流最早进行土地改革的基点乡。1931年6月,全乡进行分田。李坊村农民暴动后,暴动群众冲向洋背大土豪罗开水家,打开谷仓、烧毁契约,将粮食分给群众,而后进行分田。土地委员会根据各户应分的田担数,以其原耕土地为基础,抽多补少,多余的抽出来,不足的从他处补足。宣布分田结果后,由乡苏维埃政府发给“耕田证”。李坊村每人分田2.1亩,廖坊村每人分田2.4亩,杨坊村每人分田2.75亩。1932年,荷坑乡以乡为单位,每人分田3亩。城关三角尾在土改分田后,还制订秋收分配方法:按原佃耕田者得六成,土改分得土地非自耕者得四成。上秋口、梓材坑等地,在工作团的帮助下,也开展了分田运动。至1933年12月,全县有2000多户、1万分得土地3万亩。农村开展分田斗争,农民获得赖以生存的土地,增强了对革命的信念,为根据地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