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两军相逢‘快’者胜”的短兵相接战斗中,手枪部队,以其隐蔽性好、出手快、火力强的特点,使之最合适担任化装袭敌特种兵的职能。而正是有了这支特种兵的示范作用,红二十八军指战员从师到团、营、连干部,都形成了一种传统:大多比较善于手枪战斗。
手枪团的负责人,还可以在混编部队作战中担任“临时主官”。红二十八军建立初期,干部牺牲很大,特别是在方永乐牺牲后,红82师已无一名师级干部,但是,部队又经常需要分兵活动,遇到这种情况就必须临时指定临时负责人。有时侯,高敬亭同志会指定一位指挥经验比较丰富的干部,例如曾经担任过红75师师长的丁少卿、红82师师长的林维先,都在当参谋、营长(副团长)时,担任过这种“临时主官”。尽管手枪团实际兵力只有一个营,但因其为“军属单位”,所以它的团长还是部队中的主要负责干部之一,也就可以担任分兵行动时的领导。1936年秋和1937年春,军政委高敬亭曾两次派手枪团长詹化雨同志,率一营和特务营单独活动。而在1937年初,一营和特务营歼敌33师一个营,就是在分兵活动中担任临时最高指挥员的詹化雨指挥的一场成功之战。
(四)
上面说的,是从“实”的方面看手枪团编制所起的作用,手枪团编制还有一种“虚”的作用。在三年游击战争中,为了迷惑敌人,红二十八军大量使用一些“虚虚实实”的部队番号,例如,就曾先后使用了红82师所有三个团(244团、245团、246团)的编制。这些番号,有的也确实有过实在的部队,像徐诚基任政委的246团、梁从学任团长的245团,当时都是有实在的部队的,但是,其兵力却远不如真正的一个团那么大,也就二、三百人,其主要作用还是为了迷惑敌人,因为这种部队在写宣传标语时,就可以用“红82师24X团”字样,就是我们自己人也不会感到不自然。使用过的地方部队番号,就更是数不胜数:什么鄂东北独立团、什么一、二、三……六、七路游击师,以及“XX战斗营”(例如黄冈战斗营、潜山战斗营)之类,弄得敌人晕头转向,总是搞不清楚我们到底有多少兵力。由于习惯上手枪团是一支“军属部队”,特务营为“师属部队”,使用这种番号,就可以使敌军认为“红二十八军”、“红82师”这样的部队确实是存在的。鄂豫皖根据地在三年游击战争中可以吸引那么多敌人,除了其它原因之外,类似“手枪团”这种“虚张声势”的编制,也起了一定的作用。
由于形势变化,自1936年下半年以后,手枪团就很少以团为单位作战了,活动时以一、两个分队一起的情况多一些,主要是执行一些更特殊的任务。其中最多的一种,就是以分队为单位随高敬亭同志行动。注意,这里言其随军领导行动,并不等于让其仅仅担任警卫工作,因为另外还有担任实际警卫工作的部队(当时叫作“交通队”),跟随领导的主要任务是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进行一些比较得力的作战,例如不期而至的遭遇战。因为手枪团火力比较强,所以在这种战斗中,它就能比一般警卫部队更为胜任。1937年夏,击毙鄂豫皖最大的民团武装头子易本应之战,就是军政委高敬亭抓住机会,指挥手枪团一个分队进行的一次成功战斗。在当时很困难的环境下,此战大大鼓舞了部队的士气。
(五)
在各南方游击根据地中,为什么鄂豫皖红军能够取得歼敌18个营的出色战绩?后来红二十八军老战士们对此进行回忆总结,提出了许多原因,而更多的人认为,有一个重要原因是不能忽视的,那就是红二十八军指挥员能够适应战争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部队的编制,保持适合当时形势需要的“规模作战能力”。而作为当时的“特种部队”的手枪团,就是这一做法的一个典范。
红二十八军手枪团这支“特种部队”,甚至一直延续到了新四军四支队的初期。开始编制部队时,还保留了以詹化雨为团长、汪少川(金寨人)为政委的手枪团。但是,在后来与日军作战时,我军又遇到了战争形势的新变化:首先,日军无论是集群还是单兵作战能力,都大大强于国民党的部队,特别是其作战意志不易动摇,因此类似手枪团这种部队的突击作用,对其难以明显生效。其次,抗战时期我军作战对象的规模又有所缩小,一般很难与超过一个中队的日军(大约相当于一个连)作战。其三,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比起国民党军队,与日军作战缴获非常不易,特别是手枪,缴获就更少。这样一来,要想再保持三百余人“一长一短”的装备,也就不那么容易了。鉴于这种种的原因,1939年1月,新四军四支队对其部队进行改编时,结束了鄂豫皖红军的最后一支“特种兵”——手枪部队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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