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红网江西横峰2015年6月5日电(左进亮、叶若林)横峰县民政局退休干部老左同志在积极准备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时,本想从自己的收藏品中整理出更多的抗战文物史料,不经意间整理出一些清代道光、咸丰、光绪、宣统及民国时期的税票及其它经济史料。这些票据大部分是税票,全部是清代和民国时期的税务票据。笔者看到:这些税票有1821年的、有1851年的、1862年的、1875年的,最早的一张为1796年。特别从中发现一份明代1560年横峰县的前身——兴安县政府颁发的门版(相当于今天的营业许可证)“正堂业户门版”,已有400多年历史,上面盖有“兴安县政府”大印章。
据了解:老左同志这次整理出150份(张)文物,除大部分是两朝税票外,还有广信府上饶县的田契、捐田收条、粮单、收租帐本,执照、土地登记证、租房合同、不动产登记、田赋等票据。也有本省铅山县和福建省闽侯县、闽清县,江南徽州府绩溪县部分史料。民国二十七年、二十八年、三十年横峰县第一期、第二期田赋执照、土地革命时期闽浙赣省苏维埃税票也混迹于其中,计有五十余种不同的税票。从目前整理情况看,每张票据上都有县政府红色印章。有一部分盖有“江西省财政厅”印章(6.7×6.7公分正方形大印章)。
这批文物史料对于研究清、民国时期的税务历史具有较高的价值。也佐证了闽浙赣苏区经济财税工作的繁荣与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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