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8月15日,日本侵略者宣布无条件投降。为了争取和平,避免内战,重庆谈判中中共方面做出重大让步,主动撤出广东、浙江、苏南、皖南、皖中、湖南、湖北、河南(不包括豫北)等8块根据地。
1945年9月20日,中共华中局转发中共中央电报,通知浙东、苏南、皖南部队北撤,并就北撤的具体问题发来指示。当时,浙东纵队基本消灭了盘踞在四明、三北、金萧、淞沪地区敢于顽抗的日伪军,正把主力部队集结于宁波城外,准备攻城。时任浙东区党委书记、浙东纵队政委谭启龙得到命令后,于9月22日先行召开了浙东区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决定,研究和确定北撤的部署、北撤的线路,区党委及纵队司令部领导成员的分工等问题。
1945年9月23日上午,中共浙东区委扩大会议在上虞县城(今丰惠镇)钱家弄区党委机关驻地召开。会议迅速做出了关于执行中央命令,“除留少数精干轻装人员处理善后坚持斗争外,7天内全部撤离浙东,开赴苏北待命”的决定。
要北渡杭州湾,至少也得有300条船,浙东区党委在东至舟山群岛,西至曹娥江畔的范围内征集船只。消息传出,人民群众纷纷驾船到来,运送子弟兵。一经发出登船命令,前来送行的许多群众紧紧握着战士们的手说:“你们一定要回来!”战士们齐声回答:“放心吧,我们一定会回来的!”
1945年9月底至10月初,浙东区党委、浙东行署和浙东游击纵队分批渡海北撤。至11月13日,15000余人经过一个多月的长途跋涉,先后抵达苏中东台,胜利完成党中央、华中局和新四军军部所赋予的战略转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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