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朱旦华在上海。(中红网红色图库)
有一件事,特别扣人心弦,令人感动不已。2005年10月,朱旦华给省政协党组亲笔写信,对省委照顾解决老同志新住房,表示衷心感谢,请求组织上把自己的住房指标留给更需要的老同志。”
此事传开以后,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人民群众对朱大姐更加敬佩。有的说:“朱大姐是真正的共产党员!”有的说:“朱大姐了不起!”更多的人说:“现在像朱大姐这样的高级干部不多见”。有的评论说:“千古绝唱。”但也有人问是否确有其事。由于笔者曾多次访问过朱大姐及其家人,因而有幸看到朱大姐写的这封信的复印件。
信的原件已经存入江西省政协的档案。朱大姐去世后的第二天,省政协主席傅克诚叫人从办公厅的档案柜里面,找出了五年前朱大姐写给省政协并转省委的亲笔信,并复印了给其家属子女。信的落款时间为2005年10月15日。那时,她健康状况良好。头一天,省委、省政府为纪念方志纯同志诞辰100周年,举行了座谈会,这不能不引起老人感慨万端。她想到自己年事已高,有些事情必须早作交待,并向组织上表明态度。她在信中说:
“我一九三七年只身从上海去延安参加革命,在将近七十年的革命生涯中,经历了各种风风雨雨,坐过敌人的监牢,也被下放劳改过。但我从不后悔,只觉得自己为党和人民所作的贡献太少。毛泽民烈士为革命事业英勇牺牲,方志纯同志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他们永远是我也是我的子女们学习的榜样。我巳九十多岁了,我想在现在住的房子继续住下去,我死后,房子交公。我还有一点存钱,交给我的大儿子,全部用于我的后事开销,尽量不要再给组织增加负担。我认为,毛泽民烈士和方志纯同志的革命精神和优良品格,是留给子女们最宝贵的遗产。”信中还特别谈到:“最近得知,省委要以低廉的价格为一些老同志,包括我,提供新房子,我理解并感谢省委对我们这些老同志的关心和照顾。”她庄重表示:“趁我现在头脑还清楚,正式向领导表明:我不要买新房子,请组织上把这个指标留给那些比我更需要的老同志吧。同时,也请领导监督,不许任何亲属打我的旗号,利用这个指标。”信的最后一句话为:“这是我认真思考后做的决定。也是我一个老共产党员的遗嘱吧。”据说,省里是按正省级(因方志纯曾任江西省省长)分配给朱旦华住房,即一套含地下室与车库的两层楼别墅。但朱大姐没有要,也不让她的子女亲属要。现在,朱大姐的骨灰已于2010年12月19日迁离南昌的住房,她100岁生日那天(2010年12月26日)在上海故乡安葬。朱大姐遗嘱中所说的,都全部做到了,就如同战争年代牺牲的英烈们一样,为革命献出了自己的一切。
朱大姐的信打动了许多人的心。她的这种大公无私、高风亮节、两袖清风、言行一致的高尚品格,永远值得我们学习和敬仰!
(注:陈干群,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常务顾问、江西省新四军研究会顾问;刘勉钰,南昌大学教授,江西省新四军研究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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