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8月,陈独秀获释后,从南京来到武汉,后又辗转到了重庆。他住的是两间厢房,一为卧室,一为书房,二房上无天花板,下是潮湿的泥地,若遇雨天,满屋漏水。室内的家具也十分简陋,仅有两架木床,一张书桌,几条凳子和几个装满书籍的箱子而已。
陈独秀的经济来源,除了一点微不足道的很不固定的稿费外,主要靠亲友的接济。但是陈独秀对赠款并非所有都接受:首先,素无知交者,不愿无缘受赐。其次,国民党著名的官僚或共产党的叛徒赠送的,即使出于同情而并非政治拉拢,他也坚决拒绝。他的学生,国民党中央研究院总干事、中央大学教授傅斯年和罗家伦曾亲自送钱给他,陈独秀对他们说:“你们做你们的大官,发你们的大财,我不要你们的救济。”弄得二人很尴尬。国民党组织部长、“中统局长”朱家骅在傅斯年家曾以高官厚禄拉拢陈独秀,遭严词拒绝。后来,朱家骅赠陈独秀5000元支票一张,遭拒绝。叛徒任卓宣汇给他200元,汇去不久,陈独秀给他退了回去。第三,无功不受禄。他的《小学识字教本》原定由国民党教育部出版,还前后两次预支给他20000元稿费。但因与陈立夫发生了改书名的争执,书未出成,预付的稿费他也一直未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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