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等问题,大大鼓励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同年召开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包产到户“不同于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个体经济,而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这将发展为完善的集体经济。”会后不久,国务院考察组到东北考察时写回一封信,建议“不要强调不同地区不同形式了,让群众自愿选择”。根据这个精神起草的198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即“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正式肯定了土地的联产承包责任制,结束了包产到户30年的争论。胡耀邦说,农村工作方面,每年搞一个战略性文件,下次还要排“一号”。此后5年,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是谈农业问题。
第一个一号文件把75号文件中包产到户的社会主义临时户口改成了正式户口。从此包产到户得到了新的发展。1983年的第二个一号文件,进一步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出高度评价:“这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的新发展。”这一年全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入高潮,参与的农户占农户总数的95%。1984年中央发出第三个一号文件,提出要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决定土地承包由原来的3年延长为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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