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上的仗义执言和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拨乱反正中坚持对毛泽东的科学评价,以及在对林彪进行评价时要求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更是为人们所称道。有学者这样评价黄克诚: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在历次政治运动中,有多少人屈从于权威、屈从于淫威,最终选择了说假话,真话几乎成了遥远的绝响。黄克诚作为一个“死不悔改”的直言者,终生与真话为伍,终生与真理为伍,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是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大写的人。
彭真——中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主要奠基人
彭真是新中国成立后许多重大事件的参与者和当事人,其研究一直引起人们的重视。彭真与社教,彭真与《二月提纲》等都因事件本身的特殊性引起人们的关注,而他对新中国法制建设的贡献,尤其是他对中国人大制度的建设,以及与新《宪法》的关系,近年来更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在这方面,朱力宇的《彭真民主法制思想研究》可以说是第一本进行比较系统梳理彭真民主法制思想的著作。此外,彭冲评价彭真“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建设做出了卓越的贡献”,顾昂然称他“为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奠定了基础,是中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主要奠基人”。许崇德则把他对现行《宪法》理论创新问题上的贡献概括为:“国家总任务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人民民主专政适合中国国情;人民代表大会要真正成为人民权力机关;权利保障应从实际出发;社会主义民主要从最基层抓起”。俞梅荪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回顾了彭真对由其主持制定的新《宪法》的特殊感受和对建设法治国家追求的细节,指出:“在彭真委员长主持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等会议上,每一次讲话的开场白他都要郑重其事地翻开《宪法》,抑扬顿挫地宣读第57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林彪对“林彪是被挟持出逃苏联”的观点进行了驳斥
对于林彪的一生,人们不再像以前那样简单地全部否定,而用实事求是的唯物主义的态度来研究。研究者大都肯定林彪在民主革命时期的作用,尽管他犯过错误,但还是革命功臣,是著名将领,功大于过。《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聂荣臻回忆录》对此都有正面的记述。研究者对林彪在“文化大革命”前后的定性,则是阴谋家和叛国者。在众多争论中,最能引起人们兴趣的是“九一三”事件。关于林彪的叛逃是主动的还是被挟持的问题,近些年来有人提出“林彪是被挟持出逃苏联”的观点。周敬青对此进行了反驳,认为林是知道出逃计划的,后期还主动参与了,至于说“林出逃返回遭拒”的说法更是站不住脚,有当时的禁空记录为证。关于林彪和江青的政治关系,赖诗逸做了系统考察,认为他们是为攫取最高权力的特殊合作关系,江青利用林彪满足自己的要求,林彪则借助江青的特殊身份,以实现其政治目的,他们之间不存在“谋害”和“被谋害”的问题。有学者还对林彪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了探讨,金春明认为,这一事件之所以会发生,究其根源是“文化大革命”推翻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原则、民主法制、党的领导、实事求是等一系列基本原则,导致拉帮结派、争权夺利公开化、合法化,整个国家陷于混乱的结果。黄卫平认为,更本质的原因是我国长期缺乏真正有权威的公开、透明、平等、民主、规范化、程序性的最高领导人更新换代的法治机制。
习仲勋“向中央建议设立经济特区的第一人,对中国改革开放功不可没”
习仲勋“英雄一世,坎坷一生”,曾被毛泽东称为“一个从群众中走出来的群众领袖”,但又因“《刘志丹》小说问题”受诬。因此,有关他的研究,多见于他担任中共西北局书记时为中国革命和建设西北做出的贡献,以及研究者对《刘志丹》小说案的探究。近年来,有关习仲勋的研究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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