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徽样式,印700份,6月初发到部队,请各部队尽快按图作制发,在6月15日启用;二、起草一份《公布解放军军旗、军徽样式》的命令稿,内容既要有图样,又要有准确的文字说明,要按总部、野战军及兵团、军、师、团6个级别确定军旗的尺寸;三、通知新华社写一篇社论,主要是讲明军旗的含义和意义。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代电》是以“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总参谋长周恩来”的名义签发的,其内容如下:“各野战军、各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并各级军区首长:
兹颁发军委制定之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及军徽样式七百份,请即点收,并请各野战军各军区遵式制发各所属部队,并定于六月十五日全军正式开始启用……政治机关应按军委命令在部队中广泛地进行教育,阐明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旗、军徽含义,务使全体指战员有深刻的了解,并自觉维护我人民解放军光荣旗帜的严肃。”
1949年6月15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委员会开幕,就是在这次大会上,以“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副主席朱德、刘少奇、周恩来、彭德怀”的名义,发布了《关于公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军徽样式》的命令。命令中指出“……军旗为红的、上镶五角星及‘八一’两字,表示中国人民解放军自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以来,经过长期奋斗,正以其灿烂的星光,普照着全国。”
新华社在公布这一命令的同时,发表了题为《把人民解放军的军旗插遍全中国》的社论。社论说:“人们看到人民解放军的军旗和军徽,就会想到它所走过的曲折的道路,想到人民革命力量必然获得最后胜利的真理。”“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在成为一支完全正规化的军队;它的军旗和军徽的颁布,正是它的正规化的重要标志之一。”
“八一军旗”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荣誉、勇敢与光荣的象征,是鼓舞全军指战员团结战斗的旗帜。
1992年9月5日,中央军事委员会公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仪仗队使用的陆军、海军、空军军旗样式。陆军、海军、空军军旗旗幅的上半部(占旗面的八分之五)均保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基本样式,下半部(占旗面的八分之三)区分军种:陆军为草绿色;海军为蓝白条相间;空军为天蓝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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