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会议会址。
壹
一九四八年九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在全党全军最终确定下来,成为党的重要规矩与纪律。
贰
建立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早在一九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中国共产党就为建立每月报告制度做了准备,发出通告。
叁
请示报告制度确定下来后,党中央非常重视这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当时东北局因为没能按照要求作综合报告,受到党中央的点名批评。
在九月会议上
正式确定
在西柏坡纪念馆中,记者看到了九月会议上关于建立请示报告制度的决议,这是两页手写的文件,上面有多处修改过的痕迹。
1948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九月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各中央局、分局、军区、军委分会及前委会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的决议》,从此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在全党全军最终确定下来,成为党的重要纪律。
自解放战争进入战略进攻阶段后,许多解放区连成一片,各地长期保持着很大的自治权,存在一些无纪律、无政府状态和地方主义、游击主义倾向,这些倾向在新的形势下,已经严重影响到革命事业的发展。
为了加强集中统一指挥,将权力集中到中央,党中央决定建立严格的请示报告制度。1948年1月7日,毛泽东起草了《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指示,要求从当年起必须改正下级对上级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汇报的不良习惯。
毛泽东的这份指示又被称作“子虞电”。按照规定各中央局和分局书记每两个月向中央和中央主席作一次综合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该区军事、政治、土地改革、整党、经济、宣传和文化等方面活动的动态,活动中发生的问题、倾向以及解决办法;各野战军首长和军区首长除常规的报告请示外,须每两个月作一次政策性的综合报告,内容包括该军纪律、物质生活、指战员情绪等多方面情况。
后来,中共中央根据形势的需要,对请示报告制度先后作了多次补充,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军事机关严格执行,并且采用严厉督促、转批报告、综合通报和个别指导等方法,促进制度落到实处,对执行不力的党组织和军队进行了严厉批评。
革命实践的要求
建立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并不是一蹴而就的。
早在1923年12月18日,中国共产党就为建立每月报告制度做了准备,发出通告。1928年10月17日,中共中央在《关于各省委对中央的报告大纲》 中,对报告的时间、种类、内容以及保密要求都做了规定,并警示不按时上送详细报告者“中央即停发经费”。
1931年12月15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发布了 《关于建立报告制度问题》的通令,要求各级苏维埃政府要建立下级向上级经常作报告的制度,上级对下级实行工作检查的制度。1932年11月25日,《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通令》要求各部队把向上级报送材料作为一项制度。
在红军长征时期和抗日战争时期,党内先后出现张国焘、王明等人在重大问题上不请示中央、反对集中领导等问题,也为党内建立请示报告制度提供了反面教材。1941年7月,中共中央做出《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明确要求:“各个独立工作区域领导人员,特别注意在今天比任何时候更需要相信与服从中央的领导。应当在党内开展反对‘分散主义’‘独立主义’‘个人主义’的斗争。”
1942年9月,中央面对有些地方对党的决定执行不力的问题,要求各地领导机关必须执行中央的指示,“在决定含有全国全党全军普遍性的新问题时,必须请示中央,不得标新立异,自作决定,危害全党领导的统一”。在党的七大上,针对这些问题,在党章中规定:凡关于全国性质的问题,在中央没有发布意见和决定以前,各部分和各地方党的组织及党的负责人,除自行讨论及向中央建议外,均不得自由发布意见和决定。
东北局被点名批评
请示报告制度确定下来后,党中央非常重视这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当时东北局因为没能按照要求作综合报告,受到党中央的点名批评,这成为党史上一个非常突出的事例。
当时东北局的工作十分出色,贡献颇多。党中央并没有因为东北局成绩突出就网开一面,而是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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