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兰在1938年3月15日的一次战斗中被俘,在汤原县监狱被关押了四个多月,后来被送到哈尔滨判处十年徒刑,直至1944年5月才出狱。李桂兰在监狱里受尽了折磨。老人讲她曾被日本宪兵在手指上钉过竹签。笔者拿起相机拍下了老人的手。可能由于当时情绪激动,手不稳,照片拍虚了。现在从发虚的照片上还能看出老人的每个手指甲都是变形的、发黑的。
2012年7月,笔者到哈尔滨采访,见到了李桂兰老人的女儿刘颖大姐,她给了笔者一份敌伪档案。档案的前几页赫然写着“三江省警务厅长”桂定治郎、“治安部警队司长”涩谷三郎的名字。
档案上清晰地记录着:
嫌犯李桂兰,于当地约学习六个月汉文,二十岁时移居三江省萝北县鸭蛋河宋太梨及依兰县宏克力南沟等地,务农。昭和十年三月前后,经反日会青年高吉良劝诱,加入汤原县太平川反日会,向妇女宣传反日思想。为了进行妇女反日会组织的活动,加入中国共产党,任汤原县洼区委妇女部干事、依兰县委(或区委)妇女部负责人,开展妇女工作。昭和十一年十二月,由于与党员小周的恋爱关系,被撤下来,转至东北抗日联军第六军被服厂,从事抗日军服的制作、缝补、洗涤等工作。昭和十二年五月二十九日与东北抗日联军第六军第四师政治主任吴一光结婚后,屡受共产党教育,抗日意识愈发强烈。审讯中,虽为妇女,却严守党规,顽固拒不交代。性格狡猾阴险,毫无悔改之意,无同情余地。
李桂兰判处死刑。
……
抗联老战士吴玉清说:
说起打仗,和吃饭一样平常,大仗小仗记不清有多少次了,第一次拿起马盖子枪,心里很害怕。我才十几岁的小孩子,一个姑娘,怎么能不怕啊!可是呀,真的打起来,看到鬼子的凶样,看到身边战友倒下了,流血了,你就会勇敢起来,什么也不怕了,什么都敢干了。1940年,在尖山子一带,我们和鬼子交上了火,这仗打了一天,敌人多,但我们控制有利地形,所以打得难分难解。撤退的时候,我的战友于秘书被子弹击中腿部,倒在地下。我急忙拿个绑腿把他绑在我身上,拼命地背着他跑。跑了一路,他的鲜血洒了一路,再往前走几里,就要到密营了,他却死在我的肩上了。我把他放在雪地里,问他:你咋死了呢?你咋就不等一会儿呢?说着说着大哭起来。我的泪水、他的血水流在一起啦,冻成了冰溜子,我就坐在雪地上,守着他的尸体哭。
那时的三八妇女节,各军的女战士在抗联密营中也过,不过是唱唱歌跳跳舞。像抗联七军还专门给妇女写过歌,名字叫《妇女要解放》,后来这首歌在其他部队也传唱过。
这首歌歌词很长,后由三军女战士邢德范忆唱,由文艺工作者记谱整理,使我们知道当年抗联女战士还有自己的歌。
那时的女战士正值青春年少,在部队中也学习文化,恋爱的时候也和现在一样写写情书。那时纸张缺乏,男女之间就用桦树皮代替纸张写情书。反映抗联生活的歌剧《星星之火》中就有一个唱段叫《桦树皮,是我哥哥写来的信》。
2007年5月20日,笔者同抗联老战士李敏一同到黑龙江鹤北林区她当年战斗过的地方考察。在那里看到了很多桦树林,她就撕下了一块树皮抄录了《桦树皮,是我哥哥写来的信》的歌词送给了笔者,笔者一直保存到现在。
当时部队是严禁士兵谈恋爱的,但各部队的处理方式不同。
当时妇女参加部队的比较多,而且战士们基本上都处在青春期和情窦初开的年龄,难免有心生爱慕,做出一些浪漫的事情来,各军的处理方式不同。
五军的处理方式是:“关于妇女参加军队工作,在目前已成了严重形势,如再不彻底想办法,对队员工作精神上、战斗力上、思想转变上恐都要走上相反的状态。最好从今以后把我五军妇女同志不管结婚与否,完全集中到军部成立被服厂,她们的任务完全担负被服厂及病院看护之责任,不需要在队内。”
三军的处理方式是将男女分开。2012年5月28日,笔者在依兰迎兰镇问过抗联三军女战士刘淑珍。她说:你上那个师他上那个师,你上那个团他上那个团,都那样。也不说你们,要不赵司令这样好呢!不说像别人我怎么处理你们,人家不的。这样给你拨拉开多好啊!处理他干啥呀!
战争环境尽管很艰苦,但也不缺乏浪漫,这就是人性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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