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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业在新农村建设中大有作为 |
2006-03-12 12:29:31 |
来源:中国红色旅游网(中红网) |
作者: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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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共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历史任务。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搞好‘大农业’和‘大旅游’的结合,大力发展农业旅游,是一篇值得重视、做好的大文章。”全国政协委员、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孙钢在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发言中,就旅游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做了详细阐述。
孙钢委员介绍,我国旅游业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现已成为国民经济中的一个重要产业。在国际上,我国也已奠定了入境旅游大国和出境旅游重要客源国的地位。2005年,我国旅游外汇收入达293亿美元,旅游业总收入达7686亿元;国内旅游人数达12.12亿人次,其中农村居民为7.16亿人次。虽然在人均出游率方面,目前农村居民仍低于城镇居民,但农村居民占国内旅游总人数的比例已高达59.1%%。
孙钢委员说,旅游业不但是一个自身能够创汇增收、解决大量劳动力就业的经济产业,而且是一个能够拉动内需,带动众多行业发展的综合产业,是一个可以促进一、二、三产业互相渗透融合、共同发展的催化产业。以农业、农村、农民为例,我国旅游业发展的历史进程就始终与其紧密相连。20世纪80年代在我国农村地区涌现出来的第一批旅游点,大都是在当地率先富裕起来的典型。90年代国家旅游局开展的“旅游开发扶贫工程”,到1996年就取得了脱贫人口超过300万人的喜人业绩,云南的西双版纳、大理、丽江,湖南的张家界、湘西、南岳,四川的阿坝,广西的桂北,河北的太行山区等一大批地区的农村,靠发展旅游产业实现了大面积脱贫致富。进入21世纪后,国家旅游局倡导发展以农业生产过程、农村风貌、农民劳动生活为主要吸引物的农业旅游,并开展了创建“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的活动,使旅游和农业的结合更加紧密化和普遍化。到2005年年底,经检查验收,国家旅游局共命名“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359家,在31个省区市以及农林牧副渔和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等各种业态中,都树立起了发展农业旅游的样板,奏响了“大旅游”和“大农业”渗透结合、互促共赢的交响曲。
孙钢委员指出,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既是奇山秀水、名胜古迹、风情民俗等传统旅游资源的富集地,又是自然生态、田园风光等现代旅游资源的分布地;既是海内外旅游者观光度假的目的地,又是发展迅速的国内旅游与出境旅游的客源发生地;既是需要旅游行业重点支持发展和搞好服务的地区,又是我国旅游业发展前进的主要基地和后劲儿所在。依托农村地区在旅游资源方面拥有的特殊优势,大力发展农业旅游,实现“大旅游”与“大农业”的互相渗透融合,既是加快发展我国旅游业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加快发展我国现代农业的一条有效途径。
孙钢说,发展农业旅游,对于农业来说,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拓宽农业发展的内涵和外延,发挥农业在生态保障、观光休闲、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特殊功能,加快构建与国际接轨的现代农业体系;对于农村来说,有利于吸引城市的人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促进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建立以旅助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培育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对于农民来说,则有利于开阔视野、更新观念、扩大就业、增加收入,实现富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
谈到近几年旅游业的发展给农村地区带来的变化,孙钢委员介绍说,如今,到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农业旅游示范点走走,就可以听到这方面的新故事,看到这方面的新气象。例如,位于西部地区的广西恭城县的红岩村,2005年,80万人次的游客给这个瑶族小山村带来了农户人均增收2000元的效益,一些家庭更是收入突破了10万元。经济发展水平已经很高的鱼米之乡江苏常熟市蒋巷村,从2000年以来又着手开发农业旅游,2005年接待旅游者50万人次,村民人均年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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