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芦山县切实加强保护与利用力度,将红色资源的保护与利用与县委、政府重大项目相结合,积极推进红色文旅兴县,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
一是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出台《芦山县红色资源保护管理暂行办法》《芦山县讲解员队伍管理办法》,创新产权回收模式,采取征用和租赁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产权回收工作。龙门镇红三十军部旧址涉及7户人,目前已完成6户产权回收,其余1户采取租赁方式获得使用权。二是促进红色资源价值转化。投入资金 230 余万元,建设完成红四方面军旧址环境整治和展陈、红军长征石刻标语陈列展布展、禾茂田园石槽窝红军运粮道恢复重建等项目。围绕红四方面军三十军军部旧址打造龙门镇古城坪红军村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投入资金300 余万元,积极打造抗日飞将军乐以琴名人旧居,完成县保单位乐以琴故居环境整治、布展以及乐以琴生平事迹暨乐氏家风展展陈项目,打造成为党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和家风家训的前沿阵地。三是赓续红色资源血脉发展。鼓励和引导木雕省级非遗传承人、省级工艺美术大师,投资 200 余万元制作红色主题雕刻作品 30余件,布展于红色主题的“红色记忆馆”,每年免费接待群众1万余人次。设计开发游茶马古道·寻红色记忆游、美丽乡村田园游、春日奇遇花海游等15条红色旅游线路,促进红色教育成果转化,助推红色旅游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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