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姜云清(1916年7月22日——2006年5月12日),祖籍湖南娄底地区(冷水江)新化县人。1931年6月,在桑植、大庸地区参加红军游击队,后在萧克将军的红六军团任警卫员。193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六军团和后来组建的红二方面军直属队警卫员、译电员、1934年随贺龙、萧克进入湘鄂赣地区开辟新区,随后开始二万五千里长征,历尽千难万险到达陕北,红军组建八路军挺进敌后,任冀东挺进支队34大队副政治指导员、冀热察挺进军指导员、侦察科长、康保、尚义、多伦三县武委会主任兼县大队长、华北军区骑兵独立27团参谋长、兵站部主任、华北军区工程处处长、66军营房处处长、生产处处长、军后勤部副部长、营建办主任等职。1957年,被国防部授予中校军衔(行政12级)。并授予三级八一勋章、三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三级解放勋章。1988年,又被中央军委授予二级红旗荣誉功勋章。1978年8月在天津警备区干休所离职休养。2006年病逝于天津,享年90岁。在残酷的革命战争中,姜云清英勇作战,不拍流血牺牲,在长征过草地的时候,被敌人的骑兵所截杀,头部被藏刀砍伤,假死躲过一劫。在解放张家口的战役中,他带头冲锋攻打敌人碉堡,结果被敌人排子枪一下在左肩上打了三个贯穿伤。多次立功受奖,身负九处战伤,被评定为二等乙级残疾军人。
父亲母亲合影
注:2014年和2016年,天津电视台连续播放了专题访谈《公私分明—老红军姜云清的家风故事》,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并引起强烈反响。
作者姜建军:姜云清之子,天津市民政局退休干部。现为天津市延安精神研究会宣讲团副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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