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民合作医疗制度。”由此步入由政府统一领导,本着自愿参加、多方筹资、分类指导、公开透明,真正让群众受益的新时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时期。
2003年初,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并在全国试点推广,唐祖宣关于实施合作医疗的建议,终于变成八亿中国农民实实在在的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