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加强红色文化隐性教育
红色文化本身来源于实践,但其价值在于影响学生的认知、情感、意志,进而成为学生行为习惯的依据。因此,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运用红色文化,让学生获得良好的情感体验、认知态度及价值观念,能在潜移默化中让红色精神深入学生内心。
如在“美丽文字民族瑰宝”一课为例。本课主要讲述汉字文化的发源与重要意义。书法作为我国文字独有的艺术形式,是教学中不得不提的内容。可以毛泽东主席题写的书法作品“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为案例,让学生在欣赏书法本身的同时,了解伟大领袖的战略思想,透过苍劲有力的书法,感受到其中蕴藏的豪迈气概,从侧面见证了红色文化的价值。
《道德与法制》课教学,一定要坚持“开放性、生活性、活动性、有效性、综合性”原则,灵活运用教学策略,掌握红色文化融入道德与法制的教学路径,丰富课堂教学形式,运用多种教法,传承红色基因,激发学生主动学习《道德与法制》,培养学生道德文明素养,培养学生法制意识,提高《道德与法制》课教学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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