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苏仙区(原郴县)作为革命老区,是湘南起义的指挥中心和核心县,是井冈山苏区的源头和起点之一。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对3个国保单位、19个省保单位、18个市保单位和3个区保单位进行了抢救性维修,编撰出版了《苏仙文物》和《苏仙风韵》等书籍,取得了一些明显成效。但从总体来看,苏仙区革命文物保护和利用仍存在一些问题。
1、思想认识有待提高。许多地方对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在认识上存在不到位、有差距,尤其是一些乡村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相应的保护利用规划、资金投入和专门机构。在实际工作中,存在注重民国之前文物的保护利用、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重视不够的现象。
2、保护现状有待改善。不少部门和群众对革命文物认识不足,保护意识淡薄。由于缺乏规划引领、资金支持和制度保障,如今仅对一些重要的革命文物采取了基本的保护措施,其它大部分革命文物仍然沉寂在较为偏远的山村。
3、开发利用有待加强。因缺乏革命文物保护与利用的整体规划,现存的革命文物被真正利用起来的不到三分之一。不少革命文物分散在野外,连区级文物保护单位都没有列入,像坳上镇红军45个女将领之一的曾玉故居无人管理,随着时间推移将彻底损毁不复存在。就是已对外开放的陈家大屋、李家大屋等两处革命旧址,虽然进行了比较完整的修复,但参观内容单一,缺乏吸引力和感染力,处于低层次保护状态。
4、经费投入有待保障。用于保护维修的财政拨款与革命文物修缮所需资金之间的矛盾突出。“先保住不垮、不倒、不烂”成为革命文物管理部门的首选之策,省级以下的文保单位基本处于“无专门机构管事、无专项资金办事、无专人看护”的状态。
5、管理力量有待充实。苏仙区文物所目前4 个编制,在职4人中无一人是文物科班出生的专技人员;区党史办也只有3个编制,整理革命文物史料、深度挖掘红色精神、编创红色题材作品、解说红色景点的专业人才极度匮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革命文物保护与利用的效果。
6、融合发展有待加强。保护革命文物与发展旅游是相辅相成的,发展旅游是革命文物最好的保护和利用方式之一,旅游景区的封闭式管理为革命文物的保护提供了更为有效保障。然而,革命文物开发利用现状却不容忽视,仅局限于参观革命遗址,没有将红色文化与优美自然风光相结合,形成红色旅游线路。红色文化与民俗文化等湘南特色文化融合发展不够,没有形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文化发展机制。
苏仙区作为湖南省革命文物的重点区、集中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革命文物工作的新思想、新要求,着力在保护、管理、开发、利用等方面取得新成绩、铸造新辉煌。为此,特建议:
1、统筹安排,制定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以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为指针,针对革命文物分布特点及重要程度,统筹做好全区革命文物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在城镇开发时,对需维修保护的革命文物,在保护、修缮和建设时保持原有的历史风貌,做到“修旧如旧”;对原建筑尚存且有较大教育影响力的革命文物,要优先进行修缮,尽快收集、抢救内部陈列物品,尽量恢复原貌;对已开发的革命文物,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保护、确认和保存,形成“以用促保”的良性循环。
2、明确主体,加强对革命文物的保护管理举措。根据革命文物分级分类,建立市、区两级综合协调管理机制,解决目前革命文物管理上存在多头管理、管理权限分散等问题,明确各单位具体职责、权限,协调做好保护和利用工作。要进一步拓展革命文物利用途径,深入挖掘革命文物的价值内涵和文化元素,运用市场机制开发更多的红色文化创意产品,促进红色文化的消费传播。
3、开拓创新,充分发挥革命文物传统教育功能。要争当“湘南红”核心区与领头羊,着力保护和开发郴县苏维埃旧址—陈家大屋、国共合作谈判旧址—李家大屋等革命发源地。在打造革命文物旅游设施时,要拓宽思维,多用形象生动的形式进行表现,加大对反映郴州革命历史题材影视及戏剧作品的投入。如恢复战场、模拟战斗体验、编排再现革命斗争历史剧演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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