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多年前的抗日战争,是中华民族涅槃重生、走向复兴的伟大转折,恢复了我国大国地位,奠定了战后世界格局。在敌强我弱、极端艰难的条件下,抗日战争的胜利,是全国军民团结御侮的胜利,是抗战精神的胜利。习近平主席庄严指出:“近代以来,一切为中华民族独立和解放而牺牲的人们,一切为中华民族摆脱外来殖民统治和侵略而英勇斗争的人们,一切为中华民族掌握自己命运、开创国家发展新路的人们,都是民族英雄,都是国家荣光。中国人民将永远铭记他们建立的不朽功勋!”在新的历史征程中,我们必须“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这不仅是对民族记忆的忠诚,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需要。七十年风云过去,当年的抗战勇士都已成为耄耋老人,日渐凋零。但世界并不太平,台独分子跳梁妄作,日本右翼势力力图突破战后秩序,国际霸权势力对中国的和平崛起围追堵截,动辄炫耀武力。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实的角度看,通过立法落实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的优抚待遇及褒扬问题,出乎民族大义,关乎抗战精神,是个时不我待、意义深远的问题。
“一寸山河一寸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敌后战场与国民政府领导的正面战场犄角相依,将不可一世的倭寇陷入了中国战场的泥潭。作为当时的国家军队,原国民革命军在正面战场节节抵抗,广大将士奋勇出击,组织了二十二次大规模会战,远征军挥师缅甸,三百二十余万将士在英勇伤亡。在纪念抗战胜利七十周年大会上,部分原国民党抗战老兵与共产党老兵一道,在全世界面前接受了光荣的检阅。通过国家大典,中国政府已经昭示:无论是原国民党老兵还是共产党老兵,都是抗战的英雄。在抗战的问题上,他们只有一个共同身份:中国军人。
然而,由于历史原因,这些慷慨赴难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曾普遍遭受极不公正的待遇,大多晚景不佳,甚至生活凄凉。当前我国的《国防法》、《兵役法》,为武装力量的建设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由此制定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仅针对作为国家军事力量的人民解放军官兵,而原国民党老兵的抚恤问题,则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2014年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规定每年的9月3日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其立法的意图正在于“更好地缅怀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英勇献身的英烈和所有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作出贡献的人们,铭记中国人民反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艰苦卓绝的斗争。”次年,在举行抗战胜利七十周年纪念活动期间,国家对包括原国军抗战老兵在内的老战士每人发放了五千元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并颁发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章”。通过这一系列政治和法律举措,表明中国政府业已确认了这部分老战士的历史功勋。从礼遇到待遇,顺应人心,顺应时势,顺理成章。
书云:“重民五教,惟食、丧、祭,惇信明义,崇德报功。”中华民族具有推崇信义、感恩回报的优良传统。近来,这些老战士的优抚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不少热心人士筹集善款、奔走慰问。所到之处,获得了广泛的赞誉和支持。天理所在,物情可见。民政部也多次出台文件,表明了政府主管部门的态度。但由于立法的先天不足,实际效果非常有限,不少地方束之高阁,可谓迈开了历史的步,还没落下制度的脚。例如,从四川来看,作为抗战的大后方,幸存的老战士相对较多。其中,南充在当地部分政协委员和热心人士的长期推动下,抗战老兵的基本生活保障得到全部解决,成为民间推动的典范;但从山东的情况看,迄今没有任何官方待遇。作为重大历史课题,只有通过国家立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这不仅是物质待遇,更是对历史功勋的国家确认,是对抗战精神的弘扬。
现在,包括台海局势在内,我国面临着来自分裂势力、反华势力的严峻挑战。两岸的长期分裂,特别是日据时期长达半个世纪的同化政策,为台独分子提供了滋蔓的土壤,一些外部势力也极不愿看到中华民族的统一与崛起。但两岸同根同源,同样渴望和平安宁,真正死硬的台独分子终将是少数。孔子云:“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尊重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的历史功绩,给予一视同仁的优抚待遇,以及同等保护原国军将士抗日烈士陵园,有利于维护两岸军民的价值认同,有利于孤立台独分子,维护两岸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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