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一丝一毫,又觉300元也太笑话了,这还不及20年前陈独秀在北大当文科学长时的月薪,不知康生是怎么想出来的。我看当时同在延安的同学、同事似乎也不大有人相信此事似的。”
由于康生的“证据”编撰得有鼻子有眼,似乎是很有根据;另外,很多熟悉陈独秀,了解陈独秀个人品质的人,又不可能轻易相信,对康生的说法持怀疑态度。因此,康生的文章发表后,立即引起社会各界的猜疑与关注,纷纷发表文章,对康生的文章提出质疑,对身处困境的陈独秀则表示同情。而陈独秀本人“数月以来,逆来顺受,连起码的声辩也没有。有人去问他,他也不怎么表示,一般人也觉奇怪。……他的许多朋友们忍耐不住了,大起不平之鸣。”首先是1938年3月16日,武汉的《大公报》和《武汉日报》和次日的《扫荡报》都刊登了王星拱、周佛海、傅汝霖、段锡朋、梁寒操、高一涵、张西曼、陶希圣、付庚白等九人联名发表的一封信,为陈独秀辩护:
XX日报台鉴:中国共产党内部理论之争辩,彼此各一是非,党外人士自无过问之必要。惟近来迭见共产党出版之《群众》、《解放》等刊物及《新华日报》,竟以全国一致抗日立场诬及陈独秀先生为汉奸匪徒曾经接受日本津贴而执行间谍工作,此事殊出情理之外。独秀先生平生事业,早为国人所共见,在此次抗战中之言论行动,亦国人所周知,汉奸匪徒之头衔可加于独秀先生,则人人亦可任意加诸异己,此风断不可长。鄙人等现居武汉,与独秀先生时有往还,见闻亲切,对于彼蒙此莫须有之诬蔑,为正义,为友谊,均难缄默,为此代为表白。凡独秀先生海内外知友及全国公正人士,谅有同感也。
此后,各地报刊纷纷就此事发表文章,大多质疑康生的文章,为陈独秀鸣不平。当时由王明把持的《新华日报》针对上述九人的公开信发表“短评”,说:“陈独秀是否为汉奸问题,首先应该看陈独秀是否公开宣言脱离托派汉奸组织和反对托派汉奸行动以为断。”这里显然已经不要事实判断了,也就是说,在陈独秀是否汉奸的问题上,“证据”并不重要,而只要一个声明!对于上述九人的公开信,《新华日报》也发表了文章予以斥责,如《此风不可长》,文章认为王星拱等人为陈独秀辩护是出于“私情”,呼吁“我们再不希望有循私情忘公意的呼声和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陈独秀自己于3月17日才写了一封措辞激愤的信《致〈新华日报〉》,3月20日发表在《扫荡报》上,表明自己的态度;至此,陈独秀与中共的关系终于走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在信中,陈独秀非常激愤地说:“我坦白地告诉你们:我如果发现了托派有做汉奸的真凭实据,我头一个要出来反对,否则含沙射影血口喷人地跟着你们做啦啦队,我一生不会干这样昧良心的勾当。……从前我因为反对盲动政策,被中国共产党以取消主义而开除,此全世界周知的事。所以有人要求我公开声明脱离‘赤匪’,我曾以为这是画蛇添足而拒绝之。我现在对于托派,同样也不愿做此画蛇添足之事。你们企图捏造汉奸的罪名,来压迫我做这样画蛇添足的事,好跟着你们做啦啦队,真是想入非非。你们向来不择手段,不顾一切事实是非,只要跟着你们牵着鼻子走的便是战士,反对你们的便是汉奸,做人的道德应该这样吗?”
作为对陈独秀写信的回应,《新华日报》于3月19日又发表了一篇“短评”,文章认为:“陈独秀没有以应有的忠诚和坦白来回答”,即要求陈独秀“必须要明白的表示其政治的立场,这首先应该回答:他对今天抗战采取什么态度,他对国共合作采取什么态度,他对苏联及其党政的领导者采取什么态度,他对苏联托季布联盟的叛贼们采取什么态度……”对于日本的侵略,陈独秀是坚决主张抵抗的;对于国共合作,建立统一战线,陈独秀是赞成的,他说:“党的政策是正确的……我拥护党的政策,并积极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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