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论断造成的。”1989年版《邓小平文选》第一卷第349页注释〔2〕也作了同样的注释。这是官方对此历史沉案的正式解释,也许可视为对陈独秀“汉奸”冤案的非正式“平反”。
我们来看一下康生《铲除日寇侦探民族公敌的托洛茨基匪徒》一文明显的漏洞之处:第一,托派统一成立“中央”后,仍然处在国民党的白色恐怖下,是不可能那样堂而皇之地与亲日派人物接触的,这种历史背景一般人都知道,更何况陈独秀在“九·一八”事变后,就呼吁民族抗战,创办《热潮》,热心宣传中华民族全民抗战的意义,猛烈抨击国民党的不抵抗政策,表达了强烈抗日的主张。对于陈独秀在抗日问题上的立场,周恩来曾给予了公正的评价,周恩来曾对罗汉说:“所谓中国的托派,事实上亦很复杂,如何分野,个人亦不十分清楚。不过我可以大约将其分为四派:一派是赞成抗日的,你和独秀等属之。……”这样的一个爱国主义者怎么可能主动与“亲日派”唐有壬挂上钩,并与“上海的日本侦探机关”接触,还订立什么卖国协定?第二,康生说日本给陈独秀的“托派中央”每月的津贴是300元,换取他们“不阻碍日本侵略中国”的卖国承诺。而王明在另文中却说“托洛茨基匪徒分子——最无耻的民族叛徒黄平、张慕陶、徐继烈等,每月从日寇的‘华北特务机关部’领取五万元的津贴。”陈独秀既然是“匪首”,又代表了“中央”,却每月只有300元的津贴,反比不上“匪徒”的津贴多?孰贵孰贱,难道日本特务机关分不清楚?第三,如果按康生所说,罗汉领了300元的津贴,那么生活应该过得蛮舒适吧,可实际情况是,当时的罗汉过着十分贫寒的生活,为了生计,甚至不得不去干苦力活。正如罗汉自己后来在《致周恩来等一封公开的信》中所说:“其实说我经手在日本侦探机关拿津贴的那一年,也正是我刚从狱中出来贫病潦倒的一年。”而且这些情况是当时党内许多同志所了解的,甚至亲眼所见的。第四,日本侵略中国,美其名曰是为了共建“大东亚和平”,怎么会在协定里公开承认自己是“侵略”?难道是康生的粗心笔误?还是自己“做贼心虚”?第五,在当时全国人民同仇敌忾的抗日气氛下,如果康生证据确凿,证明陈独秀等确属汉奸,那么,王明、康生就应该向当时全国人民都拥护的国民政府举报,依法予以处治,用不着在笔墨上费工夫。康生的文章发表后,引起社会轰动,然而,在一些社会正义人士的责问下,康生却支支吾吾起来,后来就没有了下文。既然证据确凿,怎么能这样呢?难道“汉奸”之罪名是随随便便可以不了了之么?第六,早在1932年“一·二八”事变时,1932年4月1日,张闻天(署名洛甫)在当时的中共中央机关刊物《红旗》第34期,发表《上海事变中的取消派》一文中对托派(取消派)在此次事件中的表现,予以了评价,认为取消派“坚决拥护此次反日战争”,并且做了许多实际工作。取消派的主要工作是从各学校到市区建立紧急行动委员会,组织抗日义勇军,募集、紧急征发和强制没收奸商、卖国贼的财产,充当义勇军的军费。这应该是当事人的客观描述和评价。而身处万里之外的莫斯科、对国内形势并不熟悉的康生,却在文章中进行无中生有的诬陷说:“1932年,中国最主要的事件是上海战争,十九路军和上海的工人、市民为了保卫上海而英勇抗日,但是托派匪徒……却异口同声地说‘上海战争不是民族革命战争,是帝国主义和帝国主义的战争’。”由此可见康生不顾历史事实,故意颠倒黑白的卑劣行径!
对于王明、康生给陈独秀的诬陷,早在延安时期,很多人就对康生的所谓“事实”产生了怀疑,20世纪30年代在延安参加革命的曾彦修(严秀)就作了这样的回忆:“康生1938年3月在延安发表的文章,说陈独秀是日本人每月出300元收买的间谍,我看了以后觉得这是对莫斯科不得不作的表态,从未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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