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11月14日,作为中国共产党驻共产国际代表团正副团长的王明、康生回到国内。29日到达延安,受到张闻天、毛泽东等在延安的几乎所有领导的欢迎。
王明回国不久就指责中共中央“过去忽视托派危险”,“对托派实质认识不够”,“托派是军事侦探的组织,主要是两面派的办法,运私货的办法,……我们要特别注意。”后来王明还在其《中共五十年》中说:“1937年底,在我回到延安之后,便得知毛泽东已和陈独秀的代表罗汉达成协议”,“由于我已回到延安,‘恢复党籍’的计划才未实现。”他还说:“联共党内有大量的托派和反党分子,难道中共内部就太平无事吗?中共内部必然暗藏着许多托派和其他反党分子,只是我们两条路线的斗争不够彻底,没有发现出来罢了。因此,现在决不是与陈独秀恢复合作,而是加紧反托派。”据张国焘回忆,王明曾在中央政治局的会议上借题发挥,声色俱厉地指出:“我们和什么人都可以合作抗日,只有托派是例外。在国际上我们可以和资产阶级的政客军阀甚至反共刽子手合作,但不能与托洛茨基的信徒们合作。在中国我们可以与蒋介石及其属下的反共特务等人合作,但不能与陈独秀合作。”张国焘在《我的回忆》一书中还回忆说,王明在这次会上,“他用词典里最恶劣的名词,如‘汉奸’、‘托匪’、‘杀人犯’等来攻击托派,并污指陈独秀是每月拿三百元津贴的日本间谍”。王明之所以这样颠倒黑白,其真实目的是反对以洛甫、毛泽东签名的同意与陈独秀合作的意见,达到反对党中央和毛泽东的目的。所以,当有人在会上,“说陈独秀是日本间谍,究非事实”时,王明居然十分露骨地说:“斯大林正在雷厉风行地反托派,而我们却要联络托派,那还了得,如果斯大林知道了,后果是不堪设想的。他还说反对托派,不能有仁慈观念,陈独秀即使不是日本间谍也应说成是日本间谍。”这是多么可怕的政治逻辑:陈独秀即使不是日本间谍也应说成是日本间谍!因此,从一开始,王明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就故意采取颠倒黑白的诬陷手腕!遇上王明、康生之类的“政治家”和“革命家”,陈独秀自然是在劫难逃啊!
1938年1月28日,2月8日,康生在《解放》周刊第一卷第29、30期上发表了《铲除日寇侦探民族公敌的托洛茨基匪徒》,该文长达16万余字。首先根据斯大林对托派的“定性”,指出“托洛茨基匪徒是日寇侦探机关最得意的工具”。为了论证这个“结论”的可靠性,于是康生就炮制了一个骇人听闻的“事实”:
1931年,“九一八”事变,日本帝国主义占领了我国的东三省,同时,上海的日本侦探机关,经过亲日派唐有壬的介绍,与陈独秀、彭述之、罗汉等所组织的托匪“中央”进行了共同合作的谈判。当时唐有壬代表日本侦探机关,陈独秀、罗汉代表托匪组织。谈判结果是:托洛茨基匪徒“不阻碍日本侵略中国”,而日本给陈独秀的“托匪中央”每月300元的津贴,待有成效后再增加之。这一卖国的谈判确定了,日本津贴由陈独秀托匪中央的组织部长罗汉领去了,于是中国的托匪和托洛茨基匪首,在日寇的指示下在各方面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就大唱其帮助侵略中国的双簧戏。
这个“事实”似乎编造得有鼻子有眼,其实却是漏洞百出。20世纪80年代,史学界对此历史沉冤进行了大量的详细研究,认为这是王明、康生的恶意陷害,在学术界基本上对这个事件作了清楚的说明,也可以说为陈独秀与托派在“抗日爱国”还是“卖国”、“汉奸”问题上进行了事实澄清。1991年版《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516页注释〔9〕对“汉奸托派”作了不同于1952年版的解释:“抗日战争时期,托派在宣传上主张抗日,但是攻击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把托派与汉奸相提并论,是由于当时共产国际内流行着中国托派与日本帝国主义间谍组织有关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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