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中国共产党处理民族问题的原则立场和根本政策。据此,党在长征中具体开展了多方面的民族工作,团结各族人民,为北上抗日以争取中华民族解放和推翻国内反动统治的民族压迫进行了艰巨而成功的斗争。
民国23年(公元1934年)11月29日,中央红军长征到达湘桂边区,总政治部颁布《关于对苗徭(瑶)民的口号》13条,提出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原则;指出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军阀是各民族的共同敌人,苗族人民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同汉族人民团结一致,共同斗争,才能得到彻底解放;主张组织苗族自己的红军;反对国民党军阀对苗、徭各族的一切苛捐杂税和差役等等(注:《红军在黔东南》207—208页)。据解放后不完全统计,中央红军在黔东南写下包含这些内容的标语有近百条之多,不少一直由群众保持至今。这些口号、标语为响亮的革命号角,唤起各族人民走向革命与解放。红军长征时期,一张署名毛主席和朱总司令的传单《出路在哪里》,使苗、侗各族人民看清了自己的出路。传单深刻指出各民族劳苦大众遭受贫困与饥饿的原因,是帝国主义、国民党军阀的压迫和剥削;号召劳苦大众团结起来,打倒帝国主义,推翻国民党豪绅地主的统治,建立工农自己的红军和苏维埃政府;主张取消国民党政府的一切苛捐杂税和兵差劳役;最后指明:“共产党所主张的苏维埃与红军就是你们的出路”。在旧社会深受阶级压迫、民族压迫的我国少数民族人民,最易关接受共产党的政策和革命的启迪,从而产生坚强、持久的革命信念和斗争毅力。黔东南锦屏县启蒙地区者姑寨侗族老人杨胜乾、苗族老人李吉和两人当年获得这张传单后,如获至金,反复琢磨,在上面书写了“我们要照着事(法)好”,“一定会胜利”等语。他们冒着风险将传单一直珍藏到解放后。(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概况》52页 贵州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可见贵州苗、侗各族人民对党和红军的热爱与拥护,是是经得起任何考验的。
红军长征期间,各民族人民跟着共产党和红军,英勇地进行了反对三大敌人以争取中华民族解放和民族平等的革命斗争。以贵州为例,这些斗争大致可归纳成四种情况:其一,1935年1月,红军长征经过遵义,党中央地方工作部部长罗迈(李维汉)根据党中央指示,批准成立中国共产党贵州工作委员会,派林青同志担任工委书记。(注:《贵州文史想料选辑》第三辑30页)从此,贵州各族人民有了地下党的领导,革命斗争因之更加发展而卓有成效。1936年,活动于黔西北和云南镇雄一带的约五六百人的苗民武装,便在党领导下,曾由贵州地下党军事负责人邓止戈同志率领到毕节,见到了红军六军团王震政委,并座谈研究今后斗争的有关事宜。(注:《苗族简史》237页 贵州民族出版社1985年底)其二,民国25年(公元1936年)1月,红二方面军到达黔西北后,在各民族中先后组织了数十支人民自卫队,并由红军赠给枪支弹药。在大定县(今大方县)瓢儿井六寨地区专门成立了一支苗民自卫队,队长是苗族青年李德宏,他领导三十多名队员在保卫家乡的斗争中,起了很大的作用。被红六军团王震政委在毕节接见并合影的自卫队,在红军走后,这支武装一直坚持下来,与敌人进行了长期的斗争。(注:《贵州文史想料选辑》第四辑125—126页)其三,民国25年(公元1936年),黔西北威宁县的苗族人民配合红二方面军作战,歼灭国民党军第七十九师两个团,曾得红军的奖旗。其四,各民族优秀儿女参加红军,仅黔西北之苗、彝、回、汉各族子弟,参军者达五、六千人(注:《苗族简史》237—238页 贵州民族出版社1985年底)。以上情况表明,贵州各族人民在党的指引下,对红军长征胜利和中国革命发展都作出过应有的贡献。
三
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是调节民族关系的中心环节和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是党的民族政策的重要内容和民族工作的重要方面。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举行,毛泽东当选为政府主席。会议通过的《决议案》明确指出:“尽量吸收当地民族的工农干部担任国家管理工作”,强调“注意当地干部的培养与提拔,以消灭民族间的仇视与成见”。但是,当时在上海的以王明为首的中共中央领导,正热衷于“左”倾冒险主义的城市武装暴动,调动红军攻打中心城市,对民族工作不予重视。长征初期,由于当时中共中央和红军的主要领导者博古、李德等坚持推行王明“左”倾教条主义和右倾逃跑主义,红军遭受重大损失,红一方面军由出发时的8万人锐减到3万余人,红军急需补充人员。此外,由于国民党反动派、地方军阀及土豪劣绅的恶毒攻击和反动宣传,造成少数民族对我党和红军不同程度的误解与恐惧,这种严重的不正常状况急需调整和改善。因此,党和红军在长征中非常注意动员并吸收少数民族的优秀分子参加红军,及时加以培养和使用,使之发挥了在本民族中独到的、他人难以取代的作用。
1935年8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毛儿盖会议通过的《中央关于一、四方面军会合后的政治形势与任务的决议》强调:当前的中心工作之一是必须挑选一部份优秀的少数民族人员“给以阶级与民族的教育,以造成他们自己的干部。(注:《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二)42页)”1936年5月24日,红军的《总政治关于回民工作的指示》又提出:“理在各部队及地方机关的回民同志,应当尽量地集中到各政治机关的地方工作部去,并加强对他们的培养,造成强有力的回民的领导干部。同时从工作中、斗争中提拔和培养回民的新干部。(注:《红军西征在宁夏资料选编》73页)”以上决议和指示都及时地指导了红军长征中关于民族干部的工作。
在长征中,红军老一辈少数民族出身的干部如关向应(满族)、罗炳辉(彝族)等,为革命建立了功勋。与此同时,党通过红军这所革命的大学校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红军所到的壮、苗、侗、彝、羌、回等民族地区,党和红军在当地建立革命武装、苏维埃政权和民族自治政权的斗争,使这些民族的干部锻炼成长起来;红军还在四川甘孜举办藏族干部学校,培养了一事翻译、宣传、后勤和群众工作的藏族干部;在回族地区,党把原在各部队那地方机关的回族等少数民族同志集民到政治机关的地方工作部门,组织短期训练班,通过训练加强对他们的培养,把他们造就成为强有力的少数民族的领导干部。据现所知的资料,在长征中参加红军的有谢扶民等壮族同志,龙贤昭等侗族同志,徐忠义、石邦境、杨敏、李益建、罗健、罗荣等苗族同志,天宝、札西旺徐、杨东生、孟特尔、罗德干、沙拉等藏族同志,王占青、王占有、潘占云、田雨清、李木林、陈占英、阿尔木呷等彝族同志。他们在抗日战争中继续锻炼成长,对革命和建设事业都发挥了骨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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