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红网北京2011年12月19日电(红笔杆)
焦易堂(1879—1950)又名希孟,武功县河大村人,清末秀才,后又入北京中国公学政法科学习,早年加入中国同盟会,辛亥革命时参与陕西起义。民国成立后当选为国会参议院议员。1917年赴广东参加护法运动,任孙中山大元帅府参谋、陕西劳军使、国民革命军宣慰使等。1928年后,历任国民政府立法委员兼法制委员会委员长、最高法院院长、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国民政府委员、国民政府顾问等。1949年赴台湾。1950年10月28日在台北病逝。
焦易堂先生像(中红网红色图库)
孙中山、宋庆龄与焦易堂先生等人的合影。(中红网红色图库)
孙中山先生给焦易堂先生的任命书。(中红网红色图库)
一、焦易堂在辛亥革命前后的活动
为纪念辛亥革命80周年,1992年10月,政协陕西省委员会、咸阳市委员会和武功县委员会联合编写出版了的文史资料专辑“辛亥革命前后的焦易堂先生”。对焦易堂追随孙中山,参加辛亥革命,期间及前后的活动有详细阐述。陕西省志人物志第79卷第一章有专节对焦易堂的介绍。
1909,焦易堂经井勿幕介绍加入中国同盟会。次年返武功,被推为县劝学所所长。1911广州起义失败后,井勿幕奉命回陕,布置同盟会员分头准备起义。八月,井到武功见焦,委托其联络关中西部志士。焦在联络武功、扶风等县数十人后到西安,与郭希仁、曹印侯等筹商起义。10月22日,在同盟会员联合新军、哥老会发动的西安起义中,焦任张凤翙大统领行营参军。后在保卫辛亥革命成果的陕西西路与东路战役中,焦随督师于旬邑和华阴的大都督。1912年被选为陕西省第一届议会议员,在省议会上又被选为第一届国会参议院议员。1913年2月参众两院在北京复选,在国会开会时,焦等国民党议员激烈斥责袁世凯的作为,并否决了袁主使签订的善后大借款合同。袁世凯欲以重金拉拢国民党议员退党,遭到焦易堂等的严词拒绝。1914年,焦易堂因母亲病丧返陕时,联络革命党人,反对袁世凯的亲信、陕西都督陆建章,曾只身潜入督署投掷炸弹二枚,但因炸药受潮未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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