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句话说,这首看似颇有“复古”情调的胡适题诗,实际上还是体现着胡适本人的新文化运动身份的,还是极为充分展现着胡适本人的现代性观念的。那么,这首本来以戏谑格调为主旨的打油诗,在呈交周作人指正之后,为何周氏始终没有明确的意见见诸记载,也没有为《论语》半月刊所用呢?
最重要的原因无非就是上述的时间问题,刘氏的突然离世,使这样的和诗不太适宜发表。其次,周作人对和诗未置一词的原因,恐怕还在于这首胡适“想当然”的和诗,还根本就不符合唱和步韵的基本诗法。
刘的原诗为“天田”韵,周的和诗也规规矩矩地步了“天田”韵,而胡诗却莫名其妙地用了“机微”韵。虽然,刘、周、胡三人皆是新文化中人,都是新文学倡导者,并不介意这些传统诗法中的“天经地义”,可三人毕竟也都是接受过中式传统教育的,且刘氏本人还是研究中国古音学的留洋博士,因此无论刘氏还是年岁稍长的周氏,不可能不知道这首和诗的“机微”韵是直音,与原诗“天田”韵的抵腭音完全不搭调。这样的和诗,友朋间戏谑调笑也就罢了,发表出去确实不合适。
周作人对此一笑了之,存而不改,只是搁在箧中聊作纪念,胡适的这首佚诗也就如此这般地产生了。至于晚年周作人认为胡适对刘半农“看不起,明嘲暗讽”,是否就是因此诗而起,并无确证,也只好存而不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