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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连税票述说长征前夜的故事(组图)
2020-12-30 16:15:53
作者:胡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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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征收营业税收据》系苏区票证收藏中比较少见的一个品种,笔者有幸经几人手,跨越数年,收集到同一人纳税人自1934年6月6日至1934年10月7日五个月时间共向征税部门缴纳8次营业税款的征税收据。能收藏到连续8张同一人、同一时段的苏区系列票证是很难得的,是一种机缘。其原因,一是第一手持票人因不知其行情,一般情况下都会分次出售,初次出让一、二张,如若买者回头,则越卖越高,或分开卖给若干个买主以防错卖。二是货到文物商人手后,则更精得紧,为了卖出好价格更喜欢把东西拆分出让,以示稀少与珍贵,真正的藏家为此常感无奈与失望。

    (一)

    史料记,当时的万泰县系如今江西省吉安市万安与泰和县的一部分。1931年11月万安河东苏区与泰和河东苏区合并设立万泰县,隶属于江西省苏维埃政府。1934年11月,万泰县撤销,正好历时三年。

    中龙乡位于如今泰和县东南部,距县城48公里的河谷盆地中。

图:中央苏区地形图(图片来自网络)红圈处为当时万泰县大致位置

    下列8张征税收据是江西省万泰县黄亭区中龙村曾贞燧分别于1934年6月6日至1934年10月7日五个月时间向征税部门缴纳营业税款的征税凭证。征税收据为毛边纸木刻版竖式印制,票幅为9.5×19cm。

图1 :纳税时间1934.6.6 纳税金额1.05元

图2:纳税时间1934.7.24 纳税金额1.00元

图3:纳税时间1934.8.23 纳税金额1.00元

图4:纳税时间1934.9.4 纳税金额0.50元

图5:纳税时间1934.9.5 纳税金额0.05元

图6:纳税时间1934.9.26 纳税金额0.50元

图7:纳税时间1934.9.26 纳税金额0.50元

图8:纳税时间1934.10.7 纳税金额0.50元

    经此一排列,就会发现比较“奇怪”的现象,万泰县黄亭区中龙村纳税人曾贞燧的8张税票,其中6月份一张,纳税金额为1.05元;7月份纳税一张,纳税金额为1元;8月份一张,纳税金额为1元;9月分四张,纳税合计金额为1.55元;10月份一张,纳税金额为0.50元。一是除了7、8二个月纳税金额为1元外,其它三个纳税金额均不等,哪么当时是如何计征的呢?二是9月份纳了四次税,其中4号纳税0.5元,5号再次纳税0.05元,26号同一天二次纳税各0.50元。四次合计才1.55元,金额不大,为何要分四次?且比其它月份又多纳税?三是为何10月份又只纳了0.5元?

    (二)

    税收是苏维埃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红色政权调节经济发展的重要杠杆。1931年11月28日,苏维埃中央政府成立后,就颁发《暂行税则》。其时的税则规定:“确定统一的累进税”、“税的种类:分为商业税、农业税、工业税三种”。商业税从200元至10万元,分为13个等第,按照等第规定税率,征收其资本营利的所得税,每年分二期征收。从1931年12月1日起开始实行。

    1932年7月13日,中央政府发布了关于修改暂行税则问题的第七号命令,对原颁布的《暂行税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暂行税则》对商业税的起征点从200元下调到100元,等第增加到14个,起征点税率由原百分之2增加到百分之6,最高等第为百分之25,征收时间改为每月一次。如第一等第为资本金101元--200元,税率为百分之6;第二等第为资本金201元--400元,税率为百分之7。

    1932年8月16日,中央财政人民委员部颁布了《关于商业所得税征收细则》。细则对资本之规定、营利之规定、征收机关、征收期间及手续作了更明细的规定。并把各业利润率分为甲百分之30、乙百分之20、丙百分之10、丁百分之5四个等级。

    由此可知,纳税人曾贞燧,无论经营利润高的行业,还是经营利润低的行业,都属于“每月营业在二百元以下之小店及无账簿可凭者,不必每月估量其营利多少,可以征收时那一个月为凭,以后每月都按照这个标准按月收税”的定额纳税的小本生意人。

    (三)

    曾贞燧于9月5日缴纳的5分钱税票,堪称“史上面额最小的纳税凭证”。为5分钱开具一张税票,似乎有点浪费人才物力。

    苏区的财政支出是多方面的,大多用于红军和政府工作人员的供给,保障革命战争的需要,同时用以支持苏区的经济建设和某些必要的各项事业的开支。但保障红军和革命战争费用的供给,是苏维埃财政的首要任务,也是财政支出的主要部分。

    中革军委1933年7月30日规定的具体伙食标准为:“伙食费:前方部队在苏区时发现品给养,每人每日发米1斤6两外(换算成现在的计量标准为1斤,笔者注),加油盐柴菜钱大洋4分。如到白区作战,乃是代金给养,每人每日大洋1角2分。后方部队工作人员实行现品给养,特殊情形时以代金给养。工作人员和机关部队每人每日发米1斤4两。运输队每人每日发米1斤6两(出差时加2两)。以上均系每人每日发油盐柴菜钱大洋4分。伤病员每人每日发米1斤4两,另发柴菜油钱大洋一角。”

    而政府的工作人员是实行供给制的,没有薪饷,过着大体平均的军事共产主义生活。政府工作人员的伙食标准是,每人每月谷子50斤,菜金1元5角。

    也就是说,5分钱是当时红军与政府工作人员一天的菜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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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cmsnews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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