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人•伤人•商德
据说商人一词源于商末周初。周武王推翻商朝后,建立了周朝。周朝人对以前商朝的人有所限制,以前商朝的人为了养家糊口、谋取生计便去做买卖——将此地的东西倒卖到彼地去,“变贵贱,调余缺,度远近”,如此而已。渐渐地,人们把做买卖的人称之为商人,一直沿用至今。
在我国漫长的封建时代,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限制了商业的发展。不发达的商业在社会中地位自然低下,人们大多轻商、贱商,商人位居“士、农、工、商”的“四民”之末,被人瞧不起。当官就不必说了,哪怕就是在家种地,也不情愿去经商。史载,直至宋朝,尚有商人穿鞋必须一黑一白之劣规,可见商人的境地确很不妙。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商业日渐兴隆,不仅被人们所重视,商人地位也愈来愈高。尤其在发展市场经济的今天,商业已成为经济的重要链条,须臾不可离开;商人也空前地多起来,甭说开个小门脸或摆地摊的小商人随处可见,就是资产丰厚的大商人也比比皆是。他们以自己的辛勤劳动,在为自身赢取利益的同时,为社会、为他人提供着产品和服务。
不过,自古以来,商业始终充斥着一些不好、不雅的东西。就说当今,商业不照旧存在着不讲道德、不讲文明、不讲信誉的现象吗?一些商业行为的动机变得愈发功利且不择手段。制假售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失信违约、价格欺诈,坑蒙拐骗行径可谓屡禁不止,为害甚烈,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侵蚀了中华民族诚实守信、见利思义的优良传统。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服装鞋帽类商品中就有上百个假品牌。这些假品牌还算好,最起码不至于要人性命,顶多蒙你点钱。可制售那些假冒伪劣的农药、化肥、种子、奶粉、狂犬病疫苗就了不得了,不是误农害农,就是危及人命。为追逐高额利润而不择手段,甚至不惜损害他人性命,这样的商人简直就是在“伤人”了。说来笔者就被伤害过。那日往某家商场购置衣服,见一夹克衫原标价1600元,现售价500元,不到原价的三分之一,太划算了,连忙掏钱买下,乐滋滋地捧回了家。不几日,到另一家商场买东西,发现同样的夹克衫仅卖400元,真乃气煞我也,连呼上当。商人“伤人”,于价格上做手脚,再普遍不过了。近日,在一个对不诚信现象的调查中,损人利己、唯利是图的价格欺诈所占比例最大。
近来,我国出现结构性价格上涨现象,为防止结构性价格上涨变为全面的通货膨胀,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国家出台了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严禁商家操纵价格,哄抬物价,囤积奇居,从中渔利。商人理应负责任地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为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做出贡献,可惜,仍有极少数商人反其道而行之,采取各种手段变相涨价。这种做法,显然是有悖商德的。商业是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的行业,商人道德水平的高下,不仅影响全社会的道德水平,而且与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
商人“伤人”,于国于民害莫大焉。从根本上扼制这种现象,依笔者之见,要两手抓,一手抓法律规范,一手抓商德建设。法律规范是他律;商德建设是自律。“严刑峻法”主要作用于恶果形成之后,而商德可使良心发现,唤醒被金钱麻痹的神经,使龌龊的念头熄灭在萌芽状态。法律规范只是最终的底线,商德教化才是日常之计。
不客气地说,眼下我们似乎更强调法规的行使,而对商德养成有所忽视,商德塑造明显滞后已属不争之事实,这是需要改变的。近来欣闻,在北京举办的商业文明论坛上,首次发表了《首都商业文明宣言》,号召商家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文明经商,遵纪守法,货真价实,买卖公平,诚实无欺等。这非常好。由此想到,我们的一些管理、执法部门,不能只忙于办理“营业执照”,仅知道检查惩处,更要学会使商人提高商德水准,学会在全社会制造良好的商德氛围。这门功课及格了,商人不再“伤人”或许就有指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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