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造乡村旅游重点村的过程中,吕梁市坚持保护与利用并重,将28个传统村落纳入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范围,累计实施各类项目100个、总投资约5.5亿元,有力地保护了一批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和红色遗址。同时,坚持“塑形”与“铸魂”一起抓,加强优秀传统文化继承和发扬,形成“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和合共生”的乡村旅游发展模式,有力地提升了乡村振兴的文化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