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文化留给我们的一份珍贵遗产,而且特别强调要充分挖掘其现实价值。
纠正中医药发展中的错误做法
建国后一段时期内,中医药的发展遇到了一些迟滞与困难。当时轻视、歧视和排斥中医药的现象有所抬头。其主要原因是建国初期毛泽东提出的“团结中西医”的卫生工作方针未被认真贯彻执行,在很多方面对中医药采取了不适当的限制,严重影响了中医药的发展和提高。特别是1951年公布的《中医师暂行条例》、《中医师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1952年公布的《医师、中医师、牙医师、药师考试暂行办法》,规定了一些脱离实际、在当时看来有些苛刻的办法,如规定只有持有公私立四年学制以上之中医学校毕业证书者、经中央卫生部或中央卫生部授权大行政区卫生部考试及格者、经省和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机关发给中医师证书或考试及格文件者,才能经大行政区卫生部审核并转呈中央卫生部核发中医师证书;中医师资格考试的笔试部分包括必试科如生理解剖学概要、细菌学概要、传染病概要等,选试科如内科(包括妇科、儿科)、外科、眼科、针灸科、正骨科、按摩科等,完全超出了当时一般传统中医所要掌握的基本医学知识。
这样做的结果是,1953年全国92个大中城市和165个县登记、审查合格的中医只有1.4万多人。山西省运城专区18个县,竟没有一名合格中医。天津市中医水平是比较高的,但参加考试的530多个中医只有55个合格。江西省卫生厅1950年和1951年先后进行了两次全省中医师登记审查换发执照工作,总登记人数为8728人,而被承认为正式中医师的仅424人,审定为临时中医师的3648人,其余实际上被取消了行医资格。1950年曾将审查不及格的1355人通知由专署考试,由于没有充分考虑许多中医提出的“缓期考试”的要求,结果报考者仅727人,有327人没有通过,引起一些中医的不满。
另外,在具体卫生工作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如实行公费医疗制度没有认真考虑中医的作用,吃中药不报销,大医院不吸收中医参加工作;办中医进修学校主要讲授简单的西医诊疗技术,片面地鼓励中医改学西医;各高等医学院校,没有考虑讲授中医药课程;中华医学会不吸收中医会员;中药产供销无人管理;盲目取缔一些深受群众欢迎又确能治病的中成药;有人发表文章,公开声称中医是“封建医”,鼓吹随着封建社会的消灭,中医也应被消灭。
针对上述中医药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1953年12月上旬,毛泽东在听取卫生部副部长贺诚等汇报时,谈了对卫生工作的意见:中医是在农业与手工业的基础上产生出来的。这是一大批遗产,必须批判地接受,把其积极的一面吸收过来加以发挥,使它科学化;另一面,对不合理的要研究,分析批判。1954年7月9日,刘少奇受毛泽东委托召集会议,传达毛泽东关于中医工作的指示。在指示中,毛泽东强调:中西医团结问题没有做好,原因是西医存在很大问题,主要是西医有宗派作风。西医传到中国来以后,有很大一部分人就把中医忽视了。必须把中医重视起来。中医问题,关系到几亿劳动人民防治疾病的问题,关系到我们中华民族的尊严、独立和提高民族自信心的一部分工作。我们中国的医学,历史十分悠久,有丰富的内容,当然也有糟粕。中国人口能达到6亿,这里面中医就有一部分功劳。西医是近代的,有好的东西。但什么都是“舶来品”好,这是奴化思想的影响。西医要跟中医学习,具备两套本领,以便中西医结合,有统一的中国新医学、新药学。这些工作一定要制定出具体措施。经过一系列努力,1956年11月27日,卫生部宣布废除《中医师暂行条例》,12月13日,卫生部又宣布废除《中医师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医师、中医师、牙医师、药师考试暂行办法》,开始大力开展和推进中医工作。 这就为中医药的正常发展提供了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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