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社会,人治重于法制,儒家伦理道德无处不在,实际上充当了法律的角色,只是它更重于劝戒,而对惩罚未有明言。
韶山毛氏家族在封建制未解体之时,拥有一整套齐备的家族法规,而对打官司、涉及争讼的事却慎之又慎。这反映了这个家族诸多错综复杂的“心理”特征。
《家戒十则》中戒争讼一条告戒族人不要卷入争端。其根本原因在韶山毛氏家族淳朴的世风和爱好和平的传统;也说明它对官场的陌生和不信任;打官司需要破费钱财,对于尚在温饱线上下沈浮的毛姓人们来说,也是不得不考虑的。
《毛氏族谱》三修卷六更有一篇族长毛鸿宾著的《劝戒讼词》,用的是雅俗共赏的语言形式,形象描写了由讼端之起到发展以致打上公堂,终至人财两空的过程,告戒打官司就是耗损钱财,实际上说明了清代官府的腐败、法律的虚伪。试录于下:
天水两卦势相连,世道变焉,人心变焉。
争山争水与争田,婚聘事牵,钱谷事牵。
凡事肇衅各奔先,怒气冲天,道理齐天。
劝和排解有耆贤,他似醉颠,他似梦颠。
痞棍扛抬不放肩,钱米 缘,饮食 缘。
颁了讼师做状编,告到衙前,诉到衙前。
经差衙役一门专,有理要钱,无理要钱。
词证伙食要丰筵,喫条丝烟,喫鸦片烟。
日筹讼费夜难眠,钱也用船,米也用船。
讲清盘子把牌悬,凭据周圆,案卷周圆。
双膝跪在公案边,情理一篇,证论一篇。
老爷审断有权威,照据无偏,照例无偏。
蠃了官司又似渊,暗害连年,报怨连年。
输了官司受敖煎,打得可怜,关得可怜。
富人好讼兴翩翩,财滚如泉,财涸如泉。
贫人好讼口便便,亏空难填,借贷难填。
后来翻悔泪如涟,怪军师缠,怪时鬼缠。
沧海桑田世事迁,强也枉然,谋也枉然。
宽容忍让是神仙,乡党安全,宗族安全。
多行善事把钱捐,声名永传,富贵永传!
当然,韶山毛氏家族也并非无视国法,《大清律例》和民国《国法》有关家族、家庭的部分收入《韶山毛氏族谱》,就证明该家族还是重视国法的惩戒作用的,只是应尽量避免介入诉讼。这从《家规十八条》中每条末尾的“送官究治”之语亦可看出来。尤其在《劝戒讼词》后列有一篇《祥刑》,这是毛氏族人毛有庆、毛正明、毛简臣、毛麓钟、毛南桥、毛添瑞、毛玉林、毛汉亭、毛玉清、毛会友、毛奇广、毛泮池、毛湘胜、毛春富、毛椿庭、毛子堂、毛福泰、毛桂馥等,专门就严肃法纪,向“钦加清军府衔、赏戴花翎、署理湖南长沙府湘潭县事、浏阳县正堂加十级”陈为呈文内中语气十分强硬:
先辈择立族首、房首、房总、房长、传长共议家规,以彰警戒,虽张弛不一,以丁口未繁,犹易整顿,迩来人丁益多,里居星散,加以世道凌夷,人心浇薄,遵奉家规者固多,不守家法者间亦时有。 ……
在这里,韶山毛氏家族公开承认族内也有“不守法”的人存在,对这一部分人如何处置?“如有玩梗不化,遇事刁难,拟请锁靠(即枷锁――笔者注)一具,以备捆解之用,小刑一具,以为惩戒之需!”
之后,陈为给韶山毛族的回批,对此给以批准,并“合行核定条规,出示晓谕”。又令:
仰该族人等知悉,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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