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国领袖毛泽东诞辰114周年前夕,评论毛泽东巨额稿酬似乎成了一个热点。由《广州日报》转载《党史文苑》披露毛泽东亿万稿酬的文章,引发了时评家们的兴趣。一些评议毛泽东稿费的“高论”接二连三在媒体出现,其中的一些观点却令人玩味。
比如,“从60年代以来开始的版权税已经完全取消了,但对毛泽东的书或许是全国唯一的例外,依然实行版权税制”(见《南方都市报》12月12日)。这段话意思很明显,在版权税问题上,毛泽东著作成了“特权”。
比如,“《毛泽东选集》中有的文字出自他的秘书,那么,胡乔木、陈伯达、田家英等人也应该分得《毛选》稿费其中的一份”。对这段话的解读是,毛泽东的稿费剥夺了秘书们的劳动(见《南方都市报》12月12日A30版)。
再比如,“怎么解释领袖巨额稿费呢?无产阶级领袖无疑应该以身作则呀”(见《南方都市报》12月12日)。这段话的倾向也就不言而明:在稿酬问题上,身为领袖的毛泽东没有做到以身作则。
上述三个论点,都集中到一点,就是说毛泽东在稿费问题上搞“特权”。而三个论点其实都经不起推敲。
老一辈人都清楚,毛泽东的著作绝大部分都是他自己亲自动手写成的,即使有个别文章由秘书先行起草,但也是按照毛泽东本人意图观点下笔,最后经毛泽东修改定稿的。在这中间,秘书的劳动是辅助性、技术性的,毛泽东的创作是主体性、主导性的。对此,毛泽东生前曾多次告诫,要自己动手不要秘书代劳。
至于某些时评谈到毛泽东稿费特权问题,也是只看表象不看实质。即使是由《党史文苑》这样的刊物透露的资料分析,在稿费问题上毛泽东从来都不把它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而是当作党产。比如,在1967年10月,毛泽东在查阅本人稿酬统计情况,看到有570多万元时,亲笔在五百二字上圈了之后,批曰:上缴党费。在此之前的1959年至1961年10月,毛泽东从稿酬中取22万元给7名党外知名人士,其中章大钊10万元;1966年初,又提取10万元给程思远。至于提给江青的部分,粉碎江青集团后中央下发文件传达毛泽东批示对江青批评中,国人都多少知情。而同样一个事实是,毛泽东的稿费从来都是用中办特别会计室名义存放保管的,而不是交由他亲属保管的。这说明,尽管毛泽东有稿费,却不是私有财产,而是党的财产,由党组织负责管理。仅这一点,毛泽东的无私,毛泽东的清廉及广博胸襟已可见一斑。还应指出的是,关于毛泽东巨额稿酬的信息不是由权威部门发出的,其可信程度有待考证。
翻阅毛泽东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光辉历程,应该说,毛泽东处理稿费问题的无私是与他一生对中国人民的无私奉献息息相关的。斯诺所著《红星照耀中国》一书描写毛泽东在延安时期的生活写道,毛泽东住在两间窑洞,四面简陋,空无所有,只有一些地图,唯一的奢侈品是一张蚊帐;同样是这个毛泽东,为着保家卫国抗美援朝胜利,毅然把自己心爱的长子毛岸英送赴朝鲜战场。上世纪七十年代基辛格访华时看到的,是“看上去更像一位学者的隐居处,而不像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的全能领导人的会客室”等等,都是毛泽东一生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写照。
在毛泽东身后31年,中国人民之所以对毛泽东怀念热情不减,是毛泽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在闪闪生光。
在毛泽东诞辰114周年到来之际,在毛泽东稿酬上纠缠,要警惕某些人们打着评议毛泽东巨额稿酬的幌子,向开国领袖泼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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