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1905~1995) 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要领导人之一,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开创者和奠基人之一。江苏青浦(今属上海)人。1905年6月13日生于贫苦农民家庭。2岁丧父、4岁丧母,由裁缝出身的舅父抚养。1919年高小毕业后,因家贫无法升学,到上海商务印书馆当学徒,后当店员。1925年参加五卅运动。同年8月任商务印书馆发行所罢工委员会(后为职工会)委员长,参加领导商务印书馆大罢工,并取得胜利。随即加入中国共产党,开始作为劳工组织者从事共产党的活动。历任中共青浦县委书记、淞浦特委组织部部长,中共江苏省委沪宁巡视员、江苏省委常委兼农委书记,中共上海闸北、法南区委书记和江苏省委组织部部长、省委书记等职。
1930年和1931年先后在中共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候补委员、中央委员。1931年5月担任保卫中共中央机关安全的中央特科书记;9月任临时中央领导成员。1932年担任临时中央常委、全国总工会党团书记。1933年进入中央革命根据地。1934年在中共六届五中全会上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并任白区工作部部长。随后参加长征,在担负全军后卫任务的红五军团任中央代表,后任军委纵队政委。1935年1月在贵州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即遵义会议)上,支持毛泽东的正确主张。会后撰写了《遵义政治局扩大会议传达提纲》。同年6月奉命从四川省天全县灵关殿秘密离开长征队伍,经成都、重庆,只身到达上海,从事恢复共产党的秘密工作,随后又由上海抵莫斯科,向共产国际执委会书记处报告了中国工农红军长征和遵义会议的情况,撰写了最早宣传红军长征的《随军西行见闻录》,并参加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1937年4月回到新疆迪化(今乌鲁木齐),任中共中央驻新疆代表。5月赴新疆、甘肃交界的星星峡地区,援助接应红军西路军余部400多人进入迪化。11月回到延安后,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对党的建设和党的干部工作有重要建树。在延安整风期间,他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总结中国革命经验教训,提出领导者指导工作应该采取“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的科学态度,并把它作为自己的行动准则。1944年3月任西北财经办事处副主任兼政治部主任,主持中共中央所在的陕甘宁边区的财政经济工作,有效地执行了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1945年6月中共七届一中全会上继续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8月任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
抗日战争胜利后,参加领导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东北解放战争。转战北满和南满,历任中共中央北满分局书记兼北满军区政委、中共中央东北局副书记兼东北民主联军副政委、中共中央南满分局书记兼辽东军区政委、东北军区副政委、东北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沈阳特别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等职,为东北全境的解放和东北经济的恢复做出了突出贡献。1948年8月在哈尔滨举行的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上作了《当前中国职工运动的总任务》的报告,10月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副总理兼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主持全国的财政经济工作。1950年10月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在统一全国财政经济,稳定金融物价,结束国民党政权留下的长达10多年的恶性通货膨胀,调整工商业,恢复国民经济,保障抗美援朝战争胜利,对粮食、棉花等主要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等重大决策和活动中,在有步骤地开展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特别是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在制定和实施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奠定中国社会主义工业化基础的开创性工作中,他从实际情况出发,提出了一系列谨慎而又现实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做出了被公认为卓越的贡献。他坚决反对高岗、饶漱石在1953年进行的阴谋分裂党的活动。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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