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写了一篇《店小二与留置针》,是专谈朱是西为资本家当好店小二问题的。今天之所以写下这个题目,是因为朱是西的问题暴雷后,有一种舆论悄然流行,有人大谈朱是西的功绩,什么白河大道啊,什么鸭河水库清淤啊,什么整治断头路啊!等等,数落他任上三年的功绩。这里隐隐约约还有一句话在留言里不断闪现:不可“落井下石”。
这个话你别以为俗,却很有杀伤力。因为在我们中国,大凡进入民语俗谚的话,很能得人心。哪怕这个人是个十恶不赦的罪犯,但凡被执行法律那一刻,也会有人出来发几句怜悯的话来。这是咱中国人的老习惯。
问题是对待朱是西这个人,该不该用“落井下石”这样的词汇。干了几个工程算不算就是一个“好官”了。上级决定虽然没有披露他的罪行,但凡一经有关部门确定稽查归案,就不是简单“喝茶”“谈话”那么简单的问题了,稽查组弄了那么长时间,想必是已经证据确凿。既然这样,实际上这是一个已经被捕获的“落水狗”,不是什么落井的失足者的问题。群众的社会的批评,也就根本谈不上什么“下石”的问题了。
是的,一个市委书记,在位如果一贯干坏事不干好事,恐怕他别说三年,连一年也干不下去,人民给你很高的待遇,无比信任你,如果你连修桥修路的民生事也不干,或者连这样的事情也干不好,还要你这样的官干什么呢?恐怕早就被哄下去了。这里还说明一个问题,群众现在对待干部的标准已经放得很低了,觉得你不管贪也好,腐也罢,只要真的干活,老百姓就觉得不错了,如果社会认知是这样低标准,那是更加危险的。有一种舆论,说贪点占点只要办事也能够容忍,总比不干事好。这是老百姓对待干部放在一个非常低的标准了,这才是各级部门值得大大警惕和反思的的大问题。
问题是,我们对待一个地厅级别的一把手,不能以修桥修路这样的低标准来说话,如果这样来要求各级干部,恐怕这个标准也太低了。地厅级书记,是代表党去领导一个千万人口的大市,要确保这个地方权为民所用,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特别是要确保这个地方的红色江山不变色。这一点,才是党对一个地厅干部的基本要求。恰恰在这个问题上,朱是西做的是不大好的。
比如,朱是西是书记,当然是主管意识形态的,是第一责任人,在迷笛节那样的完全带有西方腐朽思想的文化内容落根南阳时,居然没有从意识形态的斗争这个角度思考问题,而是主动以市委书记名义亲自迎来送往,大加支持,不仅大加支持还要准备办十年。这一点确实缺少政治思考。迷笛节是西方对我文化进攻和平演变的一种方式和手段,这一点已经不容置疑了,但是南阳却大声吆喝要办十年。如果真办十年,南阳恐怕被糟蹋成一个西方对我进行颜色革命试点了。这个才是大问题,才是朱是西要动脑筋并保持几分清醒要抓的问题。
相反,朱是西在这个问题上站错了立场,站在了助纣为虐的错误一方,并且还是蛮起劲,这就值得思考了。还有他大声疾呼要为资本家当好店小二。这哪还像一个共产党的地市级一把手哩。大是大非都分不清,我们一直把他当成我们党的自己人,结果关键时刻他站在敌人那一边去了,你说老百姓能不伤心吗?
几个工程,要说这应该是市长们应该抓的,不知为什么,这些年老百姓说“一把手”工程,不管是县委、市委、省委的书记们,对待工程有特别的兴趣,大凡连带工程的事情,都是书记说了算,按照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按照毛主席说的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书记和党委都是抓大事的。什么是大事,一个省一个地域的思想建设,人民的衣食冷暖,党的队伍建设,干部问题,这才是最为根本的重要事情,但是现在的书记们不管地县级还是省级,都是热衷于抓工程。这一点,我看不用议论,大家都懂的。由书记爱抓工程,可以看出我们的党风何以堪忧。在河南有些县市,工程少怎么办?找工程。比如,路两边的树,他看着不顺眼,东挪西栽,小树换大树,大树换品种,这么几换几挪几栽,便弄出很大动静,买树种栽树包工程,居然也能弄出多少亿来,老百姓对此苦不堪言。说挪来挪去,都挪进了有些人的腰包,声称一听“书记工程”就心里发毛。都是民脂民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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