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应尽快重启中日防务安全对话,恢复、加强两国防务交流。这方面的努力取得进展,不仅对于解放军与自卫队加强安全分歧与风险管控,推进信任措施建设及开展非传统安全合作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将对减缓以至改变双方东海军事对峙、减少两国战略互疑发挥重要作用。中日还应适时探讨开展中日美三边安全对话的可能性。历史上美中日三方都曾主动提出过举行这一对话,但因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实现。这一对话如能举行,对于稳定失衡的东北亚大国关系、对于改变日美同盟与中国的严重对立将具有积极意义。
▲2017年10月27日,中日在日本东京举行第十五次中日安全对话。
第三,应就海洋秩序、自由航行权、国际海洋法等开展对话,努力缩小分歧,增加共识。中日海上争端最终还是要在国际法的基础上通过和平对话加以解决。两国应抓住当前东海、南海形势相对缓和之机,重申双方“使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的共识,并就有关国际法规开展对话,为未来逐步解决双方东海争端创造条件。中日还应争取就南海问题达成共识:日方支持中方提出并得到东盟支持的解决南海领土主权争议和维护南海稳定的“双轨思路”;中方支持包括日本在内的有关各国共同维护南海海上通道的自由、通畅与安全。双方还应把近两年来双方已达成或有意开展的诸多海洋领域的合作落到实处或推向前进。
第四,大力加强两国在重大共同利益上的合作。一是维护全球化、贸易自由化和WTO规则,促进两国经贸合作与经济改革,二是积极参与全球与地区治理、应对非传统安全挑战。为此,双方要努力保持与发展近两年来两国经贸、投资合作恢复、增长的势头;加强双方新经济、新产业、新技术合作;通过两国企业在第三方市场的成功合作,将两国在“一带一路”建设上的合作意愿化为中日经济合作的新动力;双方还应共同推动中日韩三国自由贸易区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议谈判取得积极进展。当前,中日在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与建立半岛和平机制、维护中东和平稳定、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等方面的共同利益都进一步突显。加强在这些领域的合作将有力拓宽双方合作的基础,积累与增加双方的互信。
第五,努力恢复、扩大与加强两国民间交流、公共外交。回顾中日邦交正常化及两国关系发展黄金期的历程,当时两国民间友好交流范围之广、规模之大、内容之深,曾是两国其他对外关系所难以比拟的。遗憾的是,中日民间友好交流后来遭遇了严重的风雨波折。近两年来,双方利用中日恢复邦交正常化45周年、缔结和平友好条约40周年的时间节点,努力重启与发展民间友好交流,两国间的公共外交也取得了积极进展。今后,双方要将这一努力长期不懈地坚持下去。这对于加强两国民众、特别青少年之间的相互了解及对对方国家的了解,逐步减少双方在相互认知上普遍存在的各种误解 ,增加友好感情,努力培育有利于中日关系健康稳定发展的民意基础与舆论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六,坚持四个公报确定的政治基础,明确新形势下两国关系的定位和发展方向。随着中日邦交正常化和缔结和平友好条约,当时中日两国一致同意在和平共处的基础上,反对霸权主义,发展中日和平友好合作关系。这是双方对中日关系的最初定位。1998年在《中日联合宣言》中,根据冷战结束后的新形势,双方明确提出,中日关系对两国均为最重要的双边关系之一,宣布面向21世纪,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2008年在《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中,双方又进一步提出,长期和平友好合作是双方唯一选择。双方决心全面推进中日战略互惠关系,互为合作伙伴,互不构成威胁,相互支持对方的和平发展,实现中日两国和平共处、世代友好、互利合作、共同发展的崇高目标。然而,不久之后中日关系却经历了一段最困难的时期。在此期间,四个政治文件对两国关系的定位一度受到了严重的置疑与挑战。现在,随着两国关系重回正常发展轨道,应是再次明确两国关系定位与发展方向的时候了。今明两年,如果两国领导人互访得以成功实现,两国签订中日第五个政治文件的准备工作将可能提上日程。第五个政治文件须以两国现有四个政治文件为基础,根据国际形势、两国国内形势及双方关系发生的重大变化,为中日关系的未来发展指明方向,同时还应制订新的具体措施,努力推动中日关系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2018年5月10日中午,李克强总理在东京同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共同出席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40周年纪念活动。
总之,在经历了较长期的严重困扰之后,中日关系终于在和平友好条约缔结40周年之际回到了正常发展的轨道,再次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这是一个来之不易、充满希望的新起点。中日两国应抓住机会,共同努力,推动中日关系继续向前发展,争取早日走出因实力对比发生重大变化而形成的两国摩擦高发期和不适应期,走上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的道路。
|